團圓嚕 wrote:陳鎮湘這傢伙曾做過金...(恕刪) 差點多一支申誡...... 還好不是我的問題.----看起來他反對的是貿然修法會導致模糊正常操課與非法凌虐,致使戰力下降,我覺得他多慮了,就算沒有修法,在這種社會氛圍下,也沒幾個人願意正常操課了.
OracleW wrote:德國是把軍事法院納入...(恕刪) 簡單來說,法律分實體法與程序法。實體法是定罪與所受刑罰種類的依據,例如刑法、陸海空軍刑法;程序法是如何進行實體法的使用手冊,例如刑事訴訟法、軍事審判法。新聞上所稱的修法指的是軍事審判法,所以無關刑期的增多減少,至於OracleW大的理念敝人士贊同的,像這種現代包青天的司法單位想到就令人搖頭。
Hunter543 wrote:印象中軍法比一般判的重多了, 所以大家都怕被軍法審判 .可是以這個案子看來 , 又覺得很好笑 .不知道問題出在哪 ? 檢察官的態度嗎? Or 被告軍階太高 ? 軍法與司法都沒有錯,錯在人為上,從這幾天軍檢頻頻被打臉,就知道,軍中做假,連軍法檢偵都能做假,要是早點改革募兵制,就不會有這種問題了....偏偏國謊布,老牛拖牛.,一直不改革,軍中又是一個封閉的黑社會,才會有不少役男,在軍中莫名被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