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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

黑糖饅頭 wrote:
這有甚麼好譴責的?
我只是說出這兩天的看法~~
事實就是這樣不是嗎?

=============

事實是....
死的不是你家人 所以你很會說風涼話

當兵兩年 在殮房看太多了
一個好好的孩子養那麼大 直的送去軍隊橫躺著回來
消防員 阿兵哥 都是人生父母養



黑糖饅頭 wrote:
看過很多因公殉職或為國捐軀的人,其家人都備感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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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家屬把一具冰冷 甚至不全的大體領回 家屬都是哭斷腸
還有個媽媽一直喊著怎麼少一隻手 要我們幫忙找 是不是掉在冰櫃裡...

這些人活著的時候 也跟我一樣 只是個不願意的阿兵哥
大家都想快點撐過兩年的役期 無奈...就是有人無法平安退役
那種心情都會很難過 

我從未看過哪一個家屬覺得榮耀 一個也沒看過....
我不知道消防的遷調是不是依照組織條例第14條準用警察人員陞遷辦法,如果是的話

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
第 14 條
各級消防機關人員之管理,列警察官者,適用警察人員管理條例等有關規
定辦理

各級消防機關人員之遴用,除法定任用資格外,並應具備擬任職務所需專
業知能;其遴用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警察人員陞遷辦法
第 23 條
警察機關對所屬人員申請一般性或急迫性特殊困難請調案件,經查明符合
要件者,應隨時轉報,不受本辦法有關遷調規定之限制
。但巡佐及警員等
同一陞遷序列職務人員一般性特殊困難請調案件,併年度定期請調辦理。
前項特殊困難請調原因消滅,當事人應於一個月內重新申請,如有故為隱
匿不為陳報者,除撤銷已核布之派令外,並追究責任。
第一項警察人員特殊困難請調要件及應檢附證明文件一覽表如附件六。

附件六第二點

二、急迫性特殊困難請調要件:
(一)因天災、人禍致親屬(父母、繼父母、或收養關係
存續中之養父母、配偶、子女)重大傷亡者。
(二)獨生子或獨生女(無其他兄弟姐妹),其父母、繼
父母、或在未成年以前即被收養且收養關係仍存續
中之養父母有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之重大傷病;或
直系血親祖父母、曾祖父母有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
之重大傷病而無其他直系血親卑親屬者。
(三)警察機關所屬人員因公殉職者,其任職於警察機關
之配偶、子女或兄弟姐妹;但以一人為限。


-----------------------------
這個案例屬於急迫性特殊困難請調,於法有據並非特權~~

他們消防單位的同事都覺得讓哥哥調回家OK了,不知道網友在不爽啥~~
還有那些說消防沒事做整天在泡茶的人~~怎麼又龜起來不見了?

多點正面想法,人生會更光明XD
有的人打嘴炮總是特別強
那幹嘛搶救雷恩大兵 讓他仆在沙湯就好了嘛 嘴炮的你說是吧 哪來特權

黑糖饅頭 wrote:
看過很多因公殉職或為國捐軀的人,其家人都備感榮耀,

黑糖A...你確定,你確定,你確定,請舉幾個你看過的例子:人事時地物來讓大家見識一下
黑糖饅頭 wrote:
對於前些日子打火弟兄陳奕睿上周六殉職火場,剛開始還很同情,可是新聞每天報看到後面真的覺得可以不用那麼同情了,其家人每天故意在鏡頭前的哭得死去活來如喪考妣般,博取社會大眾同情,因公殉職等於是為國捐軀,是一件很光榮的事,可是其家人卻藉由這個事件來擴大...其兄甚至陳情搞特權調派回故鄉從事內勤....
試問國家都給了你們一兩千萬撫恤金了,也放入忠烈祠,你們為何這般的貪得無厭呢?難道其他的打火弟兄都不是人生父母養的嗎?你們家的兒子就是兒子別人家的就不是嗎?不要再搞特權了好嗎?

看過很多因公殉職或為國捐軀的人,其家人都備感榮耀,
就只有這家人藉由媒體不斷放大事件,我只是為了其他一樣從事危險工作的弟兄公務人員及軍警消人員報屈而已....(恕刪)


你不爽看又何必PO這種文呢?

兒子死了父母哭,你說人家是故意的

依規定他哥哥轉調內勤,你說人家是搞特權

依規定拿到撫卹金,家人也沒多要,你說人家貪得無厭

從事危險工作的弟兄公務人員及軍警消人員有人請你幫忙抱屈嗎?心理不平衡是你個人的觀感吧

he168tw wrote:
回想電影 save private Rian'搶救雷恩大兵'..也是類似的情形, 同父母的兄弟都死了美國軍方基於人道立場戰場上叫回唯一存活小Rian...這不知算不算特權?!(恕刪)


這家屬提出這樣的要求
我真的第一時間就想到我最愛的這影片

對於這樣的"特權"
我是表示深深的祝福
這樣的要求不過分

(見多了其他的特權了)

黑糖饅頭 wrote:
...其兄甚至陳情搞特權調派回故鄉從事內勤....
試問國家都給了你們一兩千萬撫恤金了,也放入忠烈祠,你們為何這般的貪得無厭呢?難道其他的打火弟兄都不是人生父母養的嗎?你們家的兒子就是兒子別人家的就不是嗎?不要再搞特權了好嗎?






陳情搞特權調派回故鄉從事內勤?...那是事後不是事前 這你也在計較!


要不要去查查平時有多少個你所謂的"陳情搞特權調派回故鄉從事內勤..."?

附帶一提

樓主是在酸哪邊的???

我自己是消防人員
死了兩個弟兄,大家心裡都難過

消防也是有FB的社團
近一萬兩千名的成員
沒人提出這樣有何不妥


多一點點同理心吧
就算沒有同理心
不需要在人家傷口灑鹽

黑糖饅頭 wrote:
對於前些日子打火弟兄...(恕刪)


看來你是被媒體給愚弄了

我認識的人就有相同情形的特例調職
而且是十幾年前的事了
如樓上所言 不是特權 是規定的特例
只是當年媒體沒報導而已
你這不是譴責不然是啥?慰問啊?

就說你嘴砲嘛...

只敢在網路上叫,不敢去現場抗議

講坦白一點啦,今天考公職是自己的選擇啦

有人是被逼著考消防員嗎?

有人被逼著考警察嗎?

少在那邊講對其他人不公平!

怎樣?推別人出來擋子彈很爽是不是?

改天如果你小孩死到剩一個

我看你還會不會叫他繼續衝火場啦

一點同理心都沒有

欠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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