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71717 wrote:
這是啥意思!?我還真...(恕刪)
我不是警察,我只是一般勞工,而且我是第一代白老鼠(8年級)的家長..
小朋友要去哪當志工,事前都會跟它們討論,並叮囑要注意的事項。
我不會把志工單位當作安親班,我反而會將它視為小朋友入社會前的學習,學習與人相處,學習與人共事。
也許他去警察局辦公,看到有人摸魚,有人很勤勞,甚至被要求跑跑腿,我只是希望他看到社會最真實的一
面,讓他發現社會與書本的理想是有些不同的。
班班68 wrote:
去警察局辦公,看到有人摸魚,有人很勤勞,甚至被要求跑跑腿
老實跟你說 一般派出所 除了值班一名 裡面原則上只有幹部
跟兩名備勤(剛巡邏完的空檔 可能編排備勤 處理臨時勤務 隨時又會外出)
所以 小朋友到底去要作甚麼!?
要掃地 還不如掃掃家裡 或是跟著里長一般假日早上會掃地 還比較實在
其實 我是要表達
他要辦這志願服務
要有適合的對象 洽當工作內容
並且要和相關機關構作協調
不然我說真的
小朋友跟你說去志願服務
蓋個章就走
結果 跟人去OOXX 或是被OOXX
那你怎麼想!?
不是 網撒出去 時間到就好
不管撈回來是魚 還是大便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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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機關回復內容: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親愛的市民您好: 首先感謝您的來信,有關您反映「國中志願服務失去意義」案,本府十分關切,經本府教育局瞭解後,謹覆如下: 為落實學校推展服務學習活動,本府教育局訂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推展學校服務學習實施要點」及「基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服務學習採計規定」。
依據上述規定,學生以參與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為主,且學校每學期應規劃每位學生六小時以上之服務學習活動。本府教育局並具體要求各校需組成服務學習工作小組,擬訂服務學習計畫,設計學校服務學習具體推動方案。
為使各校推展服務學習能更多元化並兼顧學習意義,每學年均舉辦服務學習觀摩研討會,邀請服務學習推展具成效之學校,分享具體方案供各校參考。同時邀請臺師大教授講演服務學習的意涵,具體指導學校業務承辦人員如何與專業課程結合的作法及案例,藉以提昇各校推動服務學習的內涵與精神,落實各校辦理服務學習方案之績效。
有關您提及警察局、消防局等單位未兼顧服務學習意義,本府教育局將加強督導學校謹慎選擇學生服務學習之合作單位,並要求學校具體規劃服務學習活動供學生參與,以求掌握服務學習之精神與意義。再次感謝您的建議,爾後若有相關建議事項,歡迎您逕洽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敬祝 健康快樂!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楊雅茹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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