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anmar wrote:能說天哪...比智缺局更狠得來了[新白色恐怖?]繼智障局企圖管制網路內容暫時受挫之後,換NCC又來一發?這國家到底怎麼回事?還偷偷在檯面下進行通過請大家告訴大家看來我們真的要跟對岸一統啦? 德政阿讓我們大家一起再次感謝689~~
Nuke worker wrote:因酸民太多,NCC 以管妹刪文不力把Mobile01停牌一個月時,就好玩了 ...(恕刪) 哈哈......我正是這麼想,01管妹上頭還有個NCC管妹,真有那一天,蔣大就知道01網友被管妹莫須有罪名刪文的憤怒和無奈......
戒了咖啡的山羊 wrote:第9條第三項規定,利用網路提供之內容,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電信事業於技術可行時,得停止使用網路、移除內容或為其他適當措施。(恕刪) 硬起來了如部分人所願,以後不能編故事、造謠、做夢文了"至少…說謊都是不應該的",我記得部分網友這麼說…
投影片中,把【使用人】當作你我逛網路的鄉民,似乎是有誤解。看原本的條文,【使用人】應該是指提供內容者,例如網站教人做炸彈之類的...我是在這裡看到條文:http://blog.ylib.com/nsgrotius/Archives/2012/06/08/20183裡面還有該作者自己的一些看法....原本現行已經有類似的條文了,這次只是把條文內容加強,有沒有順便暗藏什麼鬼在裡面,我不是法律人看不出來,就靠大家來檢驗了。
無腦鐵金剛 wrote:硬起來了如部分人所願...(恕刪) 說謊 造謠 本來就不應該 不是躲在網路後面就可以為所欲為但是這沱政府現在是要把認定權抓到手上他認為你是錯的 是不好的 他就可以直接把你刪除屏蔽認定標準呢 沒講 自由心證現在台灣的政治圈真的就是一堆垃圾在把持為所欲為 囂張跋扈
修法太慢了,人家NCC早藉著保護兒少的名義開始幹了!網路單e窗口「成立依據:前行政院劉院長兆玄於民國98年5月26日主持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第14次委員會議有關「運用現有『國家資通安全會報』及『防治網路犯罪技術工作平台』機制,結合跨部會的力量推動網路安全維護,並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研擬『建立網路內容安全防護機制方案建議報告』,設立單一窗口受理民眾通報及申訴,未來並納入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整體機制運作」之裁示,及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於民國98年8月5日招開第17次委員會議,有關建立網路內容安全防護機制及受理民眾申訴單一窗口規劃案之決議辦理。」這麼大的事,幾個會議的決議就可以成為依據了,這馬先生的「依法行政」都是對人不對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