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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不成被撞冤死的得是富豪或中央政府官員 才能杜絕酒駕!?


KEY168 wrote:
為什麼就是沒立委要提...(恕刪)


對呀 ! 雖然去年立法院已通過法務部所提出的修訂條文, 參照日本 德國法規, 酒駕肇

事致死者由原本沿用多年的最高兩年刑期改為最高七年(剛好用在葉少爺案上) ...

不過看看人家中國... 酒駕肇事且經證實蓄意致人於死的話, 最高可求處死刑耶 !!!

馬英九怎不學學 ?? 怪不得各家媒體要每天照三餐痛批這個政府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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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 2011年11月9日

中國時報【鄭閔聲、曾薏蘋╱台北報導】

尾牙旺季即將來臨,飲宴後切記「醉不上道」!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
修正案,加重酒駕者刑責,新法上路後,酒駕上路遭查獲最高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併科廿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更將面臨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baddaddy wrote:
酒駕撞死無辜者的事件一再重演,卻未見中央高層哪個有能力與魄力去防堵!?

"令人心寒!!" (更甚者,坊間竟然傳說有立委公然幫酒商關說護航!?)

真想問一句:弱勢者何辜?為何總是被那些開名貴車輛,整天砲妹的人渣弄死!?

"英明廉能的政府" 究竟又做了甚麼!?



真糟,連酒駕撞死人的"懶人包"都出來了,政府還不立法改善,

這算是恐龍政府?? 恐龍立法院???
TimSmith wrote:
這算是恐龍政府??...(恕刪)



沒錯 ! 其實雖然這幾年來法條已加重很多, 不過能否有成效主要還是要看執行面的問題...



(民視新聞 鄭博暉 謝耀德 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酒駕事故數量,全國最多,100年度2456件的數字,甚至是台北市的20倍,議
員在議會裡,高喊痛心,質詢警察部門要求有所作為!警方解釋說,取締酒駕的績效
,高雄市同樣名列前矛,事故數站上榜首,警方責無旁貸,但也要呼籲市民,真的要
避免酒後駕車


高雄市又有紀錄站上全國榜首,而且數字還比首善之都的台北市,高了20倍,只不過
這紀錄被議員形容是,痛心的數字。

100年度酒後駕車的全國事故統計,高雄市總共有2456件,比第二名的台中市多了600
件,比第三名的桃園縣多了1300多件,更是總件數只有123件的台北市的20倍,面對議
員質詢,警方也很難理出頭緒,說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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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用的是同樣法規, 但不同縣市的酒駕事故比例相差可達20倍 !!

這表示雖然現在各縣市執法單位已經有了武器, 但要如何好好使用才是重點 ~~

過鹹水 wrote:
大言炎炎 wrote :

kaots wrote:
好吧!那酒駕這條誰要...(恕刪)


既然是台灣
台灣之父或台灣之子當仁不讓吧~...(恕刪)

當然是號稱是新台灣人的去摟...(恕刪)



看到這個 就知道沒救了

大家都只會要別人去死

然後 繼續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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