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之前當過司法矯正役的感想...其實我很討厭人權團體不挺受害人就算了!還去挺受刑人做啥??真的是浪費社會資源...真的要說,今天會有這場意外家屬至少要揹負八成的責任!!明知他吸毒!卻還讓他持續下去...這不就代表家屬間接害了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