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漆金槍俠 wrote:小弟上下班都走堤防在...(恕刪) 給你幾個成功檢舉的經驗...1. 照片要連續照片,至少抓個10張。不要以為附上影片,警察就會幫你擷取照片,那是想太多 2. 照片、影片都很大,不要把原始檔直接加附件寄email,保證交通隊收不到。影片要上傳YouTube,email裡面附連結並且說明用最高解析度播放。照片可以壓縮成一包zip檔,然後放在dropbox的public資料夾,然後email附上下載連結即可3. 違規項目順便寫清楚,例如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幾條,直接複製,最好連罰多少都幫承辦人準備好 4. 可以匿名檢舉,請加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項第三章稽查及民眾檢舉,第 23 條規定三、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身分,但檢舉事實具體明確者,不在此限。(免得新手承辦人以為不能匿名檢舉 )email格式可以參考懶人包不管台北市、新北市都成功,如果你自信檢舉事實具體明確、連續照片又很清楚確還是檢舉失敗,那就再寄一次,副本給市長信箱、警局政風室...
老實說如果超車這個要被罰.那有開車的人鐵定要收一堆罰單.今天去平溪(都是雙黃線).前方一台車開很慢.而我們也有載貨也開不快.要超也沒法超.接著後面的車開始有點賭到.跟著就超車..說到這大家都有經驗.前方的車龜速在跑.後方一堆車被賭住.被賭到的人其實都在幹譙.要是不能超車.叭他.他可能會不爽停下來拿棒球棍下來(以上是我的幻想)....總之這種不太可能被罰的要是此例一開.我看路上都是塞車寸步難行.
零零漆金槍俠 wrote:小弟上下班都走堤防在...(恕刪) 檢舉好處:一、檢舉者不要再成為錯誤的示範...二、違規者不要再逆向闖紅燈左轉撞車~~三、其它人都不會飛來橫禍檢舉法源: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同警察開罰單的法律依據)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檢舉要件:一、車牌一定要清晰。二、違規事實要明確,如未打方向燈、跨越雙白實線、走路肩;像未保持安全距離、超速就沒辦法了。檢舉工具:一、擷取單張相片:KMPlayer播放器,按右鍵可擷取。二、將影片去頭去尾,留下違規部分:Free Video Dub 影片剪輯軟體。三、提示違規重點:小畫家。檢舉方法:一、填妥【檢舉交通違規案件資料明細表】(google一下就有了)。二、擷取違規剎那的相片,用小畫家的圓框框起來,讓警察知道是哪一台。三、附上一段違規影片。【將上述明細表、相片、影片一併用e-mial或燒錄光碟郵寄皆可】檢舉網址:各縣市警察大隊暨國道警察局網址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民眾檢舉國道交通違規專區 】http://www.hpb.gov.tw/files/11-1000-122.php台北市政府市長信箱https://contact.taipei.gov.tw/CCLM/CLM/ASPX/CLM00100E.ASPX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http://td.tcpd.gov.tw/ct.asp?xItem=75317&ctNode=7556&mp=10819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http://www.traffic.police.ntpc.gov.tw/_file/1494/SG/21699/46028.html桃園縣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http://61.57.32.155/editor_model/u_editor_v1.asp?id=%7B3EC0F1C8-8BD1-4D89-A058-2E83A6A518D5%7D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hchpb.gov.tw/service.jsp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信箱http://www.mpb.gov.tw/theme/traffic/index.html台中市1. 局長信箱(違規檢舉專區)(交通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http://www.police.taichung.gov.tw:443/TCPBIssue/Front/MailBoxAddForm.action?po.station=001&ctNode=230&mp=tcpb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npd.gov.tw/chinese/home.jsp?serno=201012130069&mserno=201012130066&menudata=TncgbMenu&contlink=ap/mail1.jsp&level2=Y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交通警察大隊http://www.kmph.gov.tw/Division/jiaotong/WebArticle.aspx?UnID=0df93698-8ac2-4a9d-a13c-491772fe2aa5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http://www.ptpolice.gov.tw/_Teams/traffic/CmsShow.aspx?Parm=20106316540603,20061121103860,1台東縣 政府警察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ttcpb.gov.tw/chinese/home.jsp?mserno=201105170007&serno=201108090002&contlink=ap/mail1.jsp宜蘭縣 政府警察局局長信箱http://www.ilcpb.gov.tw/main/mbox_fill.aspx?siteid=&ver=&usid=&mnuid=5601&modid=2&mode=【版權沒有 歡迎流布】
零零漆金槍俠 wrote:小弟上下班都走堤防在...(恕刪) 我之前有檢舉過雙黃線超車的計程車因為那傢伙真的太誇張,逆向很長一段距離到接近我面前才切回去對向車道是用行車紀錄器連續截圖三-四張從他跨越到逆向車道中到切回車道都有不過我是寄給高雄市交通大隊一陣子就收到回信說違規事實明確已經告發然後幫樓上更正一下目前高雄市的檢舉方式改成經由下列網頁集中送件會轉發給相關單位做處理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社會上最好不要做(料耙子),你的這種行為不可取,有很多中低下層的民眾未了趕時間上工,為了不遲到被扣錢,結果被你這種人害的全家人二天沒錢吃東西,結果你拿者告發獎金在外吃香喝辣,我不是說你有錯,只是不可取,看不慣別人違規,你可以把當事人攔下來訓誡一番,何必為了區區獎金這樣做呢?要錢,要靠自己的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