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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贊成戶開始要反撲了


小乖乖333 wrote:
看一下分配比例就知道...(恕刪)


小弟住在高雄 但是一樣很關心這件事

我知道小乖大一直很關注這件都更案

只是現在有點霧裡看花

想請教一下小乖大 :

1. 支持王家的一邊常舉出的論點其中一項

是王家並沒有收到公聽會通知

樂楊所出示的掛號收執聯有 "....大樓管理委員會 " 印章

但王家在文林苑處卻是透天住宅

明顯是樂揚偽造文書

根據王家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8訴2467號判決文記載

(之前在公視 八月 都更 拆王家 可以看到姓名住址等全文 現在看不到了)

王家有位成員戶籍地址是 " 台北市....公園路.... " 並非士林現址

上面記載的地址是大樓還是透天呢 ?

因為法院文書是寄到戶籍地址

其他成員的地址都是士林現址 只有那位是在公園路

所以只要去看一下不就知道有沒寄錯 或該處是大樓或是透天

有沒大廈管理員了


2. 王家在訴訟中主張之論點大至歸納有下列幾點 :

(1). 王家沒收到公廳會通知 , 樂楊偽造掛號收執(已如上述)

(2). 南側郭元益大樓不參加都更違反都更法

(3). 北側782 、783 及南側804-2 、805

表示不參加,既可不納入都更,同理比較原告權利何在。

我的疑點是 : 為何訴訟中王家未舉證自始就表示不參加此次都更

不知小乖大是否知道其中原因呢 ?





shojo wrote:
早就在罵了,但正義魔人太多了。
會吵的有糖吃,台灣就是這樣,一窩蜂。..(恕刪)

不是正義魔人吧?
是現在小學生、國中生、高中生都可以上網,
當然,國文程度差的大學生照樣也可以上網,

每個人都可以倒地耍賴哭喊著...這不是肯德基.這不是肯德基.這不是肯德基
這也是法律賦予的合法耍賴權,習慣就好...

只不過,媒體為了廣告收入也整天在耍白痴,
刻意隱瞞重要資訊,偏頗報導,這就是大人的事了,沒辦法~~

而台北市政府也一樣好不到哪裡,扯到什麼建築線,
對那些倒地耍賴哭喊著:這不是肯德基.這不是肯德基的人,哪聽得懂!?

台北市政府就只要講:
王家是袋地,無法申請新的建照,若現在不參加都更,未來王家的地可能就只能種菜..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政府為何不辦個公聽會,讓建商和王家當面對質,比事實也比證據。
就這樣東說一句、西說一句,真相就模糊了。每個人都只挑文件中有利的說,文件的重點卻隻字不提,這算哪門子說明?
kuoyuan1 wrote:
政府為何不辦個公聽會,讓建商和王家當面對質,比事實也比證據。...(恕刪)

就是因為公聽會有爭議,才需要法院判決,
法院就是拿事實和證據做判決的,
兩造在法庭上都會提出對自己有利,對他人不利的證據,也不敢做偽證說謊,
(若做偽證,原本沒罪也變有罪,會被關的...)

敗訴者若覺得法院判決不公,還可上訴,由不同的法官判決,
但高等行政法院第一次判敗訴,第二次最高行政法院也判敗訴,還要再辦公聽會幹嘛?

在公聽會/記者會/媒體採訪時,每個人都可以繼續說謊,
反正又不是上法院講話,說謊並不算偽證罪,又不會被關....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ip147000 wrote:
小弟住在高雄 但是一...(恕刪)


IP147000大大:
我是依據一般經驗來解說:
1.據新聞挖挖哇所說王家房子一間是一戶持有人,也應該代表該持有人戶籍應該是在該房子.要談都更照道理來講應該是找該持有人,也就是信應該是寄到王家現有住址才是對的.至於其他人設籍何地應不至有太大關聯.
2."我的疑點是 : 為何訴訟中王家未舉證自始就表示不參加此次都更",
此次大家比較關心的事是:都更應該是整區的劃入,但事實上卻排除了旁邊50年房子及30年房子及郭家博物館.原因是該大樓持有人不只一人,產權複雜, 所以建商沒將它劃入.又因為王家持有單純(只有2個人)容積比也還沒有用完,所以可以利用都更惡法,以多數決將王家劃入(不需經過你同意即可劃入),可以增加使用的容積比,為何不劃入?
flycode wrote:
不是正義魔人吧?是現...(恕刪)


王家就跳出來說,我XXX馬的就是喜歡在這種菜,我妨礙到你啥?以前我祖先就是在這裡種菜.....

那請教FLYCODE大大你想回他啥話?

你礙到我賺錢嗎?
jackytw9 wrote:
2."我的疑點是 : 為何訴訟中王家未舉證自始就表示不參加此次都更",
此次大家比較關心的事是:都更應該是整區的劃入,但事實上卻排除了旁邊50年房子及30年房子及郭家博物館.原因是該大樓持有人不只一人,產權複雜, 所以建商沒將它劃入.又因為王家持有單純(只有2個人)容積比也還沒有用完,所以可以利用都更惡法,以多數決將王家劃入(不需經過你同意即可劃入),可以增加使用的容積比,為何不劃入?..(恕刪)

你的問題很簡單,就是我建議台北市政府只要講:
王家是袋地,無法申請新的建照,若現在不參加都更,未來王家的地可能就只能種菜..

而旁邊50年房子及30年房子及郭家博物館,因為臨路,都可以單獨申請到建照!

市價1億元的建地,在未來只能種菜,這像話嗎? 種菜的地在未來能值多少錢?
台北市政府就只講什麼建築線,沒多少人聽得懂啦!
但新聞哇哇哇(媒體)都不講,對不對?

jackytw9 wrote:
王家就跳出來說,我XXX馬的就是喜歡在這種菜,我妨礙到你啥?以前我祖先就是在這裡種菜....
那請教FLYCODE大大你想回他啥話?..(恕刪)

簡單! 等王家敢跳出來說,我XXX馬的就是喜歡在這種菜再說吧!

王家在媒體上的訴求是:不賣不拆,
王家又不是寫:若未來這些地只能種菜也不賣不拆....

王家都不敢講了,你幫他們講幹嘛? 要害王家賠死啊....

若王家真的講:不賣不拆,未來寧可種菜,
那....我看媒體也只是把王家的訴求當神經病,就不會再報導了!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建商圈你家地,你不搬?沒關係,先賣預售屋,讓那些想改的人搬家,
最後誰卡了整個案子?就剩下不想搬的那戶,
建商就等政府合法拆你房子,再跟贊成戶表明是那家拖,不是我建商在拖,
這些贊成戶也不可能對建商怎樣,要不然以後房子怎樣都不知道,
當然把火力對準不想搬的最快又最有殺傷力。

這就是人類的自私。

Rickyll01 wrote:
我期待更多的該案都更...(恕刪)

你搞錯了,法院判拆的主因就是建商將都更程續走完備,是王家沒有在法定公告期間內提出異議,所以被拆是自己造成.若是王家有提出異議,在與建商訴訟時大可以提出,問題是王家完全不談不收信,而既然建商承續走完備之法董法的開發方當然會告贏.而王家的地也不是非要被拆,當初規劃時沒王家也沒關係,只是王家知法漠視法律,我認為該拆就拆.

但整府獎勵都更雖然那38戶現在全部都將獲得新房子,資產也增加.但是否有更多的利益,更多低價抵費地換取容積率後的利益被建商拿走,這裡面很多不完備的法,我覺得也應該在修完備才行.

至於王家
漠視法律
不能怪誰
贊成戶去找建商求償啊?有人擋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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