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好像說,建商願給釘子戶五戶新房,但釘子戶開價要兩億,才願意搬.建商都更蓋好,有98戶要轉賣12億,釘子兩戶50坪地要分兩億,建商算盤算一算.當然不肯,萬一其它36戶(530坪)也要求公平比照....若新聞報導的說法當真的話,他不是不搬,是嫌錢太少?都更難度高,只要一戶釘子戶,就玩不下去...台北市政府和六成老公寓屋主都還在作都更美夢...還是到偏遠的鄉下去都更造鎮比較容易些
kevinkevin28 wrote:哀~這就是黑暗面,改...(恕刪) 這麼黑暗呀!那在法院2次被駁回又是怎麼回事? 勞駕釋疑? 照理駁回確定都拿到了,怎不早早去聲請釋憲? 還是前幾天才確定的?(不要簡單回答"法院黑暗"呦!)
pqaf wrote:新聞好像說,建商願給釘子戶五戶新房,但釘子戶開價要兩億,才願意搬.建商都更蓋好,有98戶要轉賣12億,釘子兩戶要分兩億,建商當然不肯 「不參加?要多少錢你才要參加嘛~~多少錢嘛多少錢嘛~~」要麼,你可以抵死不從,坐等建商申請政府代拆。要不然,你就得要議價阻止程序(其實根本阻止不了啊)。究竟是什麼樣的制度規範,讓提出不同意見的住戶,被簡化為人人眼中「唯利是圖」的釘子戶?這就像是…都更居民沒有不下嫁建商的權利,只有談聘金高低的問題。對於從頭到尾根本拒簽同意書的王家,當都更一切程序跑完,仍有異議情況下,只能透過都市更新條例32條,提出對於自己部分權利價值的異議。「那是唯一的辦法,為了要讓建商知難而退」王伯伯懊悔的說,就因為這件事,王家仔細試算了100%分回王家應得產權(換言之,完全不支付共同負擔)的方案。在王家這份土法煉鋼手寫計算的公文裡,第一頁即明白表示的「不參加合建」(見下方圖)完全被忽略,價值異議卻被建商斷章取義登廣告,不僅送給王家「貪婪釘子戶」的名號,還催眠社會大眾,說王家是阻礙更新發展的「全民公敵」。這般折磨與疲勞轟炸,長達三年之久。以上來源http://katinkr.wordpress.com/2012/03/17/%E3%80%8C%E9%83%BD%E6%9B%B4%E9%87%98%E5%AD%90%E6%88%B6%E3%80%8D%E8%83%8C%E5%BE%8C%E7%9A%84%E9%97%9C%E9%8D%B5%E5%A5%A7%E7%A7%98-5%E5%88%86%E9%90%98%E5%8C%85%E6%82%A8%E7%9C%8B%E6%87%82%E5%A3%AB/簡單講就是都更條例設一個議價阻止程序的陷阱,人家是開高價為難建商,事實上還是不參加合建然後就被打成貪婪釘子戶,這還不算多數暴力
pqaf wrote:新聞好像說,建商願給...(恕刪) 兩億是為了要讓建商打退堂鼓王家擺明著我不想跟你合建,不行嗎?你有錢有勢我不嫁你,不行嗎?接著市府就幫建商強拆這跟古代惡霸知縣的公子強娶民女有什麼兩樣?!!台灣人對那些垃圾新聞那麼有興趣對這種深關自己權利的事卻這麼冷漠真令人心痛心寒
而且這件案子要跟公寓大廈的分開來探討公寓大廈通常土地都是共同持分,建物如果不堪使用是全體住戶一起負擔但這件是透天厝明明土地、建物都是自己的,房子還剛剛整修過又不會影響"多數人"住的安全只是因為被建商劃進去就要強迫都更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