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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范雲如是說

iscmtw wrote:
真的嗎
請問一下是那些國家的社會制度容許這樣做
這我到沒研究
這到要請教一下.(恕刪)


很多
同志伴侶可合法收養子女的國家包括
安道爾侯國
比利時
丹麥
冰島
荷蘭
挪威
南非
西班牙
瑞典
英國
烏拉圭

在某些國家特定州或轄區內合法的
Australia: Western Australia and Australian Capital Territory
Canada: Ontario, British Columbia, Saskatchewan, Nova Scotia, Manitoba, 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 the Northwest Territories, Quebec and New Brunswick
Mexico: Mexico City
United States: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New Jersey, New York, Indiana, Maine, California, Connecticut, Illinois, Massachusetts, Oregon, Vermont, and the unincorporated territory of Guam.

我在紐約逛街的時候,常常看到兩個老爸推著嬰兒車在超市買菜的畫面,沒有人會覺得奇怪。如果兩個老爸都是帥哥型的,收養的小孩又活潑可愛,其實路人都是投以讚嘆的眼光的。美國的同志伴侶很熱衷收養亞洲國家的棄嬰或者弱勢兒童或者有天生缺陷的,他們認為那是好事。

「對小孩不公平」這是一個很表面的理由。如果照這個邏輯,那落在貧窮線以下的家庭就該被限制生養小孩,因為對小孩不公平,甚至必須以法律規定有小孩的夫妻不可離婚,因為單親家庭對小孩也不公平。這些都是不合理也做不到的,如果這個社會可以完全平等對待同志族群,讓他們成立家庭收養小孩並沒有什麼不合理不好的地方。如果問題真的這麼嚴重,不會有那麼多先進國家開始這麼做。

其實連台北市都曾經非常低調地以專案方式讓同志以單身名義收養子女,其實社工考慮的是對小孩的最佳利益,收養者的性傾向不見得是太大問題。不過同志族群在台灣連civil union的名義都拿不到,還是很困難。只能說台灣的人權狀況實在落後先進國家太多。
No day but today!
  同志的生育需求?就技術上的考量而言,還真的很有難度喔!
看不到願景不願生小孩~~

但也很多是求自我實現 不願犧牲生活品質
可以生不願生  連結婚也不想
看到學校一些女老師 是如此
同志結婚養小孩??

尊重個人的性向選擇  男生可以愛男生  女生也可以愛女生

但同志結婚領養小孩這個議題
國情不同
國外可以
代表他們國家的公民水準夠 社會有一定共識

這方面
臺灣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因為很多人還是把愛滋、毒品、 跟同志畫上等號


「收養」可參考民法1072-1083
只要非1079-4所排除的要件部份,一般而言收養沒太大的問題...
ChanSP1970 wrote:
收養子女


結婚請參考民法980.
禁婚請參考民法983.

ChanSP1970 wrote:
很多
同志伴侶可合法收養子女的國家包括
安道爾侯國
比利時
丹麥


謝謝
增加一些見識
感謝

iscmtw wrote:
有點搞不太清楚
同志要怎麼生小孩
單身 或同居要生小孩法律有禁止嗎?
不太懂一個所謂的知識份子講出這話是什麼道理


不知道您有沒有聽過人工生殖(受精)?
如果您稍為花點時間查一下
我相信您就該很清楚的知道他指的是台灣關於人工生殖的相關法規..

許多人想要有小孩,但是無法正常懷孕,而必須要求助於人工生殖(受精)技術
但是目前台灣的法規似乎只允許已結婚的夫婦進行人工生殖..
單身,同居,同志.....通通不允許..
你可以在新聞媒體中看到許多單身女星出國做人工授精的消息..
原因無他,就是因為台灣法律禁止..

我實在不覺得這位教授說的有任何問題
允許有錢,想生,又有能力養的人有小孩,有何不可..
我沒有簽名檔.

harjan wrote:
我實在不覺得這位教授說的有任何問題


這位兄台
女女還有可能用人工方式
男男請問要怎麼用人工方式
代理孕母?

這位助理教授的問題在於答非所問
題目是關於目前台灣生育率偏低 該如何解決
她的回答卻是這個
你覺得這樣還沒問題嗎?




希望台灣推動領養法
讓想養小孩的人透過合法的管道領養小孩
讓養不起小孩或是不小心又搞出一條命來的都有更好的選擇

同志領養我覺得也ok
有錢的同志比沒錢的笨蛋好太多了
iscmtw wrote:
價值本身是自我肯定
要別人去肯定自己的價值觀
只是一種建立在辯證發展的主體社會
這種人會活的很累


iscmtw wrote:
不過話說回來
同志本身的想法也很有趣
既然選擇的不是自然法則下的生命延續方式
為何又一定要養小孩
那不還是一樣受異性戀者的價值觀所左右
老樣子
繼續回到辯證的主體社會
那只會活的很累


你累了嗎...?
我看得都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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