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er wrote:看看蘭嶼當年號稱暫放一下
怎麼搬都搬不走
放那些有大錢賺那些地方麼不辦公投?
蘭嶼的核廢料不是高階燃料棒,而是低階核廢(例如醫療、工業、研究用輻射源的廢棄物),和核電廠的乏燃料是完全不同等級的東西。
當年「暫放」搬不走,是因為台灣長期缺乏最終處置場,政策又一再被民粹與地方抗爭卡死。
至於「為什麼不辦公投」——抱歉,核廢料處置是全國能源與公共安全的議題,不是地方建個公投就能決定的,就跟你不能在自己社區辦個公投說「不要基地台」卻每天滑手機是一樣的道理。
反過來問你,既然火力發電每年排放幾千萬噸二氧化碳和重金屬粉塵,害死的人更多,怎麼不先辦公投問問台中、高雄要不要繼續燒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