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KE-SEIKO wrote:所以嘛 你還是繞在 警方出手盤查 盤查到的就一定是要壞蛋 毒蟲警方又沒有天眼通 覺得懷疑 盤查一下 這樣還不對 還給你扣 合法的巡檢以掩飾非法盤查的大帽子那以後 警察 真的有不用查了 誰能有百分百的把握 已經解釋過了!"你長的像失蹤人口" 不構成盤問的條件
LIKE-SEIKO wrote:所以我說 不用找了 乾脆讓老共來統一好了看以後城管盤查 你們會不會上來高喊 人權 惱羞成怒了嗎?事實就是事實這員警連盤查理由都沒想好就急著找業績這怪誰啊......還是以為自己聞到了犯罪的味道
警察看到某人拿著西瓜刀在路上走合理懷疑他要砍人警察聞到某人有毒品味道合理懷疑他販毒警察以前沒看過某人懷疑她是失蹤人口這算哪門子的合理懷疑?如果'以前沒看過'這種理由可以成立那任何人都不能拒絕盤查了要不然乾脆修改法律讓警察可以無需理由盤查任何人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