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3838 wrote:開始偏離,泥巴又來了(恕刪) 泥巴? 你既然可以提供那位網友一個名額,不就代表你願意花費一個名額的錢來證明那位網友做不到,現在,讓一個符合你要求條件的人,來用這個名額,也來證明你自己的看法是對的,這有錯? 還是說,你根本不想證明自己的看法是對的???
par3838 wrote:我後面有寫這個:甚至你如果有懷孕老婆跟小孩,你都會避免讓他們吃到。你要證明打臉我可以,符合後面在一起證明吧~我那一句是整句意思,不要只挑斷章取義其中之一。 你前面那句不相信我願意吃,這很容易證明真假,但你現在又不願意讓我證明,那我也沒辦法。後面那句,有先決條件,要剛好有懷孕老婆跟小孩才有資格參加你的吃豬大會,先天上就排除掉太多人了,我覺得你應該去Facebook新聞討論串,或是去PTT那種地方,去徵求自願者,才找得快。在01這種地方找,先決條件又難,我看你根本是沒有想找的意思。
dplantis0330 wrote:在安全標準內,吃了沒...(恕刪) 別嘴炮了!!真的出了事,你能擔什麼責??哦!!我還真的看不起你,你夠格擔責嗎?就算蔡英文下台,就可以賠的起全國人民已失去的健康??
dplantis0330 wrote:所以,你要提供有毒的證明嗎 ? http://pubs.sciepub.com/jfnr/3/10/9/呵呵 有論文喔 大家看看綠共 說不出來就反過來要我們自己提供有毒證明了 而不是讓人民安心喔~
DICKTRACY wrote:那些嘴瘦肉精安全的可以說明下為何2006/10/11時,當時的民進黨政府為何將瘦肉精列為禁藥?啊不是安全?(恕刪) 為什麼? 你要去問民進黨政府啊 連問問題都找錯人,誰能幫你解答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