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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到洪仲丘謀殺案最合理的推論

maiko1214 wrote:
油料向後勤指揮部伸請...(恕刪)

重點是,我和後勤官不到錢,撥發單位只看領據,這個就跟用油票加油一樣,只是油票換成申請單。又一個想太多的。
bhomer wrote:
重點是,我和後勤官不...(恕刪)


此案說是擋人財路或者發現軍中黑幕太多(xxx筆記本),導致洪被
假禁閉真滅口,這些說法都太扯。

真要搞,幹嘛還關禁閉室留線索(范洪兩人不合、又開士評會連副
旅也大動作喬禁閉室,只為了請269的戒護士來滅口?)

我要是軍中長官真要滅口,不用等洪員待退100小時,早就把他蓋
個布袋帶到外面做掉、再報逃兵、最後改列失蹤、或者自殺(有更
多更扯的案例)。

范佐憲也不會蠢到要滅口了還跟陳以人傻傻的去269旅禁閉室,最
合理的推測范陳去禁閉室的理由有二:

1.嗆聲,哈哈,關到你了吧,就是要整你啦,我就是能整到你。
2.要戒護士好好「照顧」這批兵(宋洪二人),講一些壞話是一定
要的啦,戒護士就會誤以為來禁閉士的人行為一定有問題。

就很單純的范洪兩人有嫌隙,找機會要整他,剛好又來了個副連長
,洪又出了個包、有了把柄讓人抓,副連很火。

改體測成績又帶照相手機被哨兵抓到還陳報上級,
如果我是剛到的副連只要聽士官長搧風點火個幾句,
也會覺得這個洪需要整頓一下。

但事實上是洪真的欠電嗎?
帶個照相手機就真的需要關緊閉嗎?

究竟誰被利用、誰知情(我個人認為范陳是始作俑者)、徐可能是從
犯、何則是被利用(但都違法)。而沈的問題則是知道自己也有錯、
有過失,卻還想要用國軍陋習的那一套遮遮掩掩、熄事寧人(國軍就
這點最令人肚爛)。

另外講到教唆殺人的部分,接下來的重點就是陳是業務過失還是凌虐
至死,凌虐致死才有可能講到教唆殺人或有共同犯意。

簡單講就是故意與非故意之間認定的攻防戰。


http://facebook.com/johnson.deng3

maiko1214 wrote:
油料 零件 派車單這些牽涉金錢的虛偽造假
一旦洩漏出去是會造成未來陸軍總司令丟官的

他不想在這些單據上虛偽造假,擋人官路才會遇害吧?

1.洪馬上就要退伍了,不會再擋了。
2.幹掉洪之前,不需要確定洪有沒有把相關事證交給他人嗎?

奈米人 wrote:
那一些名嘴.....昧著良心在賺錢.
有一群人還跟他們一起起舞........(恕刪)

現在的綜藝節目流行在名稱上加上"新聞"兩個字
就可以讓許多觀眾誤以為是新聞節目

甚麼新聞攏膨風啦... 新聞吹吹吹都一樣...
脫口秀本來就是綜藝節目的一種...

Jd * wrote:
此案說是擋人財路或者...(恕刪)


擋人財路而死,比較不可怕!

如果只是一些芝麻小事,在軍中就得死,這比較可怕!

軍中有很多淺規則不能上台面,沒發生事情都沒事,發生事情時通通有事!

有人說當一天兵就要當一天兵,誰規定退伍前不做事!

軍中淺規則又是怎樣? 別人退伍前可以不做事,我退伍前要做事? (就是要整你!)

出了事,退伍前兵不做事,不服從命令!

軍中要把黑說成白也可以,要把白說成黑也可以!

唉...

人都死了, 找誰去對質,
誰說對, 誰說錯了?

只能看那些軍官自導自演,
誰又知道 真相呢?

律師一插手, 絕對是沒真相的! 只有法庭上的輸贏
尹清楓案也懷疑是擋人財路,被押走談判,意外致死。

教訓人,導致死亡。
「過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簡單講在刑法,屬業務過失致死罪。

Jd * wrote:
此案說是擋人財路或者...(恕刪)

分析得不錯
我早就知道事情沒那麼簡單,
這是一場貪官與小兵,
邪惡與正義之戰,
我們不能屈服.
裡面一定有不能見光的秘密.
一定是這樣子的.
以後還會有好幾個洪仲丘.
542旅的軍士官們,
若要人不知除非已漠為,
你們的事已經被版主發現了.


無罪推定
在沒有什麼直接證據或事由可以證明被告有罪,那麼被告就是無罪的。


未審先判阿你們
不用保障人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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