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鴻海上來 wrote:擁核笨蛋應該不懂法規。chlorite 你這狀況,就像故事裡的猴子分不清朝三暮四跟朝四暮三吧。核一二三廠最慢到2025都開始除役,【除役依法規要拆除設施】,土地要空出來做其他的開發使用。裡面如果有低階核廢場,算是附屬設施,也要拆除。低階核廢還有輻射依法也要移走。蘭嶼核廢就算搬去現有核電廠,2025也要面臨須要搬去新的低階核廢暫存場的問題。 第一、蘭嶼核廢料放核電廠是台電所提出的解決方案,原能會也准了,但是立法院不同意。台電和原能會不會不懂法規吧!第二、就算核電廠除役,低階核廢暫存場、乾貯場仍然可以留存。法規明定的強制拆除範圍是反應器及周遭因核電運作被汙染部分。也就是說,像變電廠、控制室等是可以不用拆除的。乾貯場和低階核廢暫存場一來不是核電廠的附屬設施(電廠沒有這兩個設施也可以運作,只是在台灣剛好放在核電廠內而已),二來它們也不算被汙染區域,電廠除役時不需強制拆除。除非台灣的終儲場建設出奇順利,沒有被抗議,核電廠除役後,必然仍是核廢暫存場。不要你自己搞不清楚狀況,就以為別人也搞不清楚狀況。
德國最後6座核電廠關閉3座 朝全面廢核邁進德國剩餘6座核能電廠中的3座,已在2021年最後一天關閉,朝全面廢除核電以轉向再生能源又邁進了一步。路透社報導,自從2011年日本311強震造成福島核電廠反應爐熔毀、成為1986年車諾比(Chernobyl)事件以來全球最嚴重核災後,德國政府便決定加速廢除核電。關閉的3座核電廠分別位在德國的布洛克多夫(Brokdorf)、格羅恩德(Grohnde)和貢德雷明根(Gundremmingen),都已運轉35年。其中負責營運布洛克多夫核電廠和格羅恩德核電廠的意昂集團(E.ON)子公司Preussen Elektra今天發表聲明說,這兩座核電廠已在昨天接近午夜關閉。貢德雷明根C核電廠的營運商萊茵集團(RWE)也表示,這座電廠也在昨天傍晚停止發電。德國最後剩餘的3座核電廠——伊薩2號(Isar 2)、埃姆斯蘭(Emsland)和內卡維斯特海姆2號(Neckarwestheim II),則預定在2022年底關閉。初步數據顯示,德國最後6座核電廠占2021年總發電量12%左右,再生能源占近41%,煤炭發電較28%略低,天然氣發電則約占15%。
2bod wrote:低階核廢約30~100年放射性慢慢低於標準值,1982年至今2021年也快40年了,您確定難以解決? 不要以為放100年就結案,【最終處置場是永遠不會移走】。台灣無知擁核總想要搞成以拖待變,債留子孫,真的好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