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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美琴承認:以美國人身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當選後封存30年
JasonQ wrote:
目前看起來,蕭美琴根本沒辦法有歸化以外的選項....

因為2002為了居留權才參選僑選立委的說法,已經成為斬釘截鐵的證據

而且,2000年的修法、2002的參選取得居留權

至今已經有20年以上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現在就看賴清德打算怎樣硬拗

不管他怎樣曲解事實,都會對他的人生評價產生很大的影響

守法 = 失去參選資格
曲解 = 為了私利而扭曲事實的政客
你完全無視偶們蕭美人自己的口述歷史,請尊重當事人的口述很難嗎?
Kake wrote:
完全無視國籍法第二條.....

是傻傻分不清楚嗎?
錯,100%故意把居留 戶籍 國籍 歸化攪在一起....
tzechiny

所以哪一段是謊話呢?我們得挑話尊重啊?真辛苦

2023-12-05 20:32
VincentLu1021

以法律為準不是嗎?

2023-12-05 21:07
凡之夢田 wrote:
你完全無視偶們蕭美人...(恕刪)

尊重黑紙白字的法律
就事論事的討論很難嗎

"第 2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大家繼續繞吧
只有兩行也可以不斷的找漏洞
Michael181964

當時適用的國籍法是民國18 年制定公布的

2023-12-05 20:46
不用跟偶講,去跟2009的蕭美人說...
不知怎去的話,先去日本找多拉A夢...
Ok1988 wrote:
尊重黑紙白字的法律
就事論事的討論很難嗎
凡之夢田 wrote:
不用跟偶講,去跟2009...(恕刪)

去跟國民黨民眾黨說
叫他們去法院告

唷 不對
民眾黨的也有一樣
吳欣盈美國出生的

那不用選了
侯當選
好好選很難嗎?
凡之夢田

不要顧左右而言他,請尊重2008蕭美琴的口述歷史

2023-12-05 17:39
Ok1988 wrote:
尊重黑紙白字的法律
就事論事的討論很難嗎

你嘛幫幫忙
蕭美琴:從小到大唯一的國籍是美國籍
並以美國人的身分參選僑選立委

如果你真心就事論事
麻煩去看看國籍法第四條
Kake

真心告訴您,麻煩去看看國籍法第二條

2023-12-05 17:21
不停造謠

被打臉了
繼續造謠
大馬1251 wrote:
蕭美琴承認以「美國人」身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並且根據國籍法第四條
即使蕭美琴的父或母現為或曾為中華民國國民
仍屬於「歸化」

哥布林不要再拿第二條鬼打牆了
很低級阿

真的您比較高級.....

明明第二條寫得清清楚楚,還要說用第四條處理?
講白了,您根本就不清楚為什麼會有第四條。
或者說,如果您堅持蕭美琴的中華民國國籍是歸化來的,
那吳欣盈也在美國出生,是不是也適用第四條處理她的中華民國國籍呢?
不好 馬英九更危險
他是港澳同胞
不對 聽說是深圳
那他的國籍一定是歸化來的
問題嚴重了

他更像小明
他確定是蕭先生親生的嗎?有憑出生證明申請戶籍國籍嗎?

口說無憑,要拿出證據,先弄個出生證明,或是血緣證明吧!
Kake

要不要先問一下你是你爸媽生的嗎?

2023-12-05 18:02
VincentLu1021

你要質疑別人是不是她父母親生的不是你要拿證據?

2023-12-05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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