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shin wrote:哇,你激動到連寫37(恕刪) 疑 你沒崩潰到中風耶那我就放心了那我再幫你複習一下kay1972 wrote:是「你」自己說「戰亂...(恕刪) 舉了證又無視你看上面那個是不是就最好的證明親中派根本沒勇氣點連結判斷歷史的真相目前看起來好像就這樣捏
風卻變沉默 wrote:舉了證又無視你看上面那個是不是就最好的證明(恕刪) 請問你所舉的證,跟你說的「戰亂時期唯一會用的是軍法喔」關聯性是甚麼?我問張飛,你答岳飛。網路資源是可以這樣濫用的嗎?還是「戰亂時期唯一會用的是軍法」的根據是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不然你貼這個尛給我看要幹什麼?
311520 wrote:你只要告訴我一點,民(恕刪) 又來一個沒爬文的反滲透法從去年五月就開始草案了也進行協商了因為吳斯懷是不分區第四名阿他穩上的阿還有你知道昨天立院國民黨甲級動員國民黨36席然後只來了幾席嗎?還有人問蔣萬安怎麼不見了耶~這樣懂嗎?
super bandage wrote:整天喊被大陸滲透嚴重(恕刪) 喔 我現在才看到你很前面的留言你說抓不到半個共諜阿請問一下這對夫婦被收押境管了你知道嗎?向心夫婦涉共諜案 北檢查王立強證詞向澳洲提司法互助你還在用56k撥接?
擾亂社會秩序、妨害選舉罷免 這兩樣我可以認同另外的 政治獻金、助選、遊說在合法範圍內都應該受憲法保障的自由阿而且認定的標準在哪?看起來認定標準難度就相當高還是民進黨說了算,只要不投民進黨都是?更何況而且以上這些都已經有相關法律可以處理了阿我們在害怕什麼?我們害怕為了打擊異己不斷的立法限縮人民自由這是可以允許的嗎我們害怕為了打擊政敵不顧程序正義一個月就通過少部份人認同的法案看看當年的領九萬跟現在的領九萬說的話太陽花真的只是個笑話
風卻變沉默 wrote:喔 我現在才看到你很前面的留言你說抓不到半個共諜阿請問一下這對夫婦被收押境管了你知道嗎?向心夫婦涉共諜案 北檢查王立強證詞向澳洲提司法互助你還在用56k撥接? 請問向心夫婦什麼時候被收押了啊?另外這對共諜還真高調,幾乎每月都來台待幾天,還在台灣買了房子...
erin6223 wrote:擾亂社會秩序、妨害選...(恕刪) 各位都一直在糾結內容但最重要的重點卻沒說就是一定要經過司法審查三審定讞才能執行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嗎?就是寫給人看的而已就跟紅綠燈只是參考用的概念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