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ew不好穿 wrote:
我能保證的是連盟沒有鼓吹群眾丟職員警
光憑這點
不錯,那你應該要請聯盟和陳為廷林一方斷開關係
並譴責他們團體的行為是個人行為,和聯盟無關
這樣你就比較站的住腳
晚安您好 wrote:
你從沒否認,不能保證沒有人蓄意
只是「蓄意傷人的動機已經不攻自破」
只是被丟到的警察「以事實來看是被流彈波及」而已
同學,不是我不高明。是你跳針的邏輯太微妙了啊 幫不了你
還有啦,245樓的文章就留在那給你看,你要繼續扣帽子也無妨,但齷齪絕對不是被扣帽子的人。
曲解你文句還真的用不到我,你自己那牛頭不對馬嘴的功夫已經沒有讓旁人插手的餘地了
對自己有自信點,好嗎?
LaNew不好穿 wrote:
你汙衊聯盟是暴民
然而用事實檢視,幾集受波及員警人數
證明聯盟蓄意傷人的說法是不攻自破
麻煩這位仁兄看文要前後文一起看
一而在、再而三斷章取義、引言引一半,曲解他人意思
這種格調真的如上面說的,不怎麼高明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