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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謠言全破解 -- 真相與謊言的懶人包

stunmaker wrote:
可能要請教孰悉法規與業界生態的專家了


報導說已經進入司法調查階段,就讓我們看下去。



賣賣賣,大家一起賣
fish_fish wrote:
不同階段的風場股權交易在國際市場是很正常的,經濟部在第三階段是否考慮讓這個行為正常化?

能源局好像是蓋好前50%,蓋好後不管.
當然第三階段另外說.
fish_fish wrote:
這艘船不就變成中資?中國工作船應該是不能進台灣作業,不是嗎?

既然賣掉了,就不必用這條船了.
可以另租船來用.
(台灣現在沒有安裝船,2024就有了)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 選商細則本週出爐

根據官方公布的附件,高敏感區幾乎佈滿台灣外海周圍,包括北方三島漁場、
兩岸直航航道、南北通行航道、國家級重要濕地、水下文化資產保護區、天然氣
管線、電纜及電信纜等區域都要排除,僅剩東南部、西南部外海面積較大,但
官員表示,此兩區塊開發意願較低,苗栗、台中、彰化更外圍的海域會更適合發展。

高敏感區不得開發,就是所謂的「紅燈區」,其餘則是可開發的「綠燈區」,但
行政機關不能完全保證,仍要看個案送審討論。要點也對風場之間的距離、容量
設下規範,官員說,要把台灣周邊海域的資源做最有效利用,申請案除不能與已
取得籌設許可的場址重疊,最短距離不得小於一千兩百公尺,且單一申請案規劃
設置容量不得小於十萬瓩等。
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選商機制草案出爐,不過業者質疑,草案內容
規定競標價格不可高於台電前一年發電成本,形同以「灰電」價格收購「綠電」,
但是綠電有其他隱含成本,包括環境與財務融資等,期盼調升費率天花板上限。

能源局回應,以迴避成本為上限,目的在於鼓勵業者走向CPPA購電模式,促進
綠電交易市場發展;將會儘速確立選商機制,確保廠商如期完成備標作業。

所謂CPPA購電模式是指,綠電業者自行洽詢民間需求端,也就是綠電收購對
象為民間企業,而非台電。

至於單一風場容量分配原則,以500MW為上限,考量風場完整性、開發效益、
國內產業量能、輸配電業公告併網容量等條件,可彈性增100MW;有部分
廠商反映,此將不利發展規模經濟。

此外,相較於5月11日公布的草案版本,這次國產化項目部分,新增工程設計
服務,包含風力機下部結構相關設計、海上變電站相關設計、海纜鋪設相關
設計三項;等於從原先的四大類26項擴增至29項。

2026、2027年首批選商作業,將在明年8月底截止收件,並於同年第三季
公告選商結果。
離岸風電國產化 大躍進

西門子歌美颯3日宣布,日前已完成全台首座在地機艙並投入生產,預計生產
沃旭能源所需風機機艙,預計明年全數交貨。這是亞洲第一、也是歐洲以外,
唯一離岸風機機艙組裝廠,有助奠定台灣成為亞太離岸風電產業樞紐,帶動
台中港工業專業區產業發展。

西門子歌美颯指出,台中機艙組裝面積達3萬平方公尺,廠區設有機艙組裝、
測試、倉儲、辦公室、戶外倉儲區域。組裝廠在今年年中完工後,首要任務
是生產沃旭能源大彰化東南及西南計畫,裝置容量900MWM,沃旭選用
西門子歌美颯8MW的離岸風機機型。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選商辦法正式公告

「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容量分配作業要點」,正式定案從2026年到2035年
共釋出15GW容量,並明確第1階段以2026到2031年分3期釋出共9GW辦理選商。

經過彙整業者意見後經濟部將第一期選商的業者投標價格上限,改為每度2.49元,
低於目前平均電價。

區塊開發共三期選商,各期將以「履約能力審查」及「競比作業」兩階段方式進行,
將先以技術能力、財務能力及產業關聯方案3大項目,審查業者履約能力,通過
審查的業者才可參與競比作業,並依投標價格高低決定獲選業者,並分配風場併網
年度及容量。至於2032年到2035年則會參考第1階段選商結果、國際技術發展等,
規劃第2階段6GW容量的選商作業細節。

單一風場與相同開發商容量分配,均以500MW為上限,經濟部得考量風場
完整性、開發效益、國內產業量能及輸配電業公告併網容量等條件,評估
增加100MW分配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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