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uzu2008 wrote:真的是很難理解,竟然會有人腦殘到這種程度。一家人吃香喝辣,到處買豪宅,連瑞士美國都在幫忙認證,卻還是一堆人在幫他找各式各樣的理由,什麼是非?道德?全都棄之不管了。(恕刪) 同理心同理心同理心陳水扁家族 ,老的貪污 ,小的嫖妓陳其邁為何從不說漏尿扁有貪污 因為G MY的爸爸就是司法黃牛 ,還判刑7年多
賴清德日前在新書指稱總統蔡英文有承諾要特赦陳水扁https://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2742619特赦,指以行政權免除罪犯全部或部分的服刑。馬英九為何要判阿扁無罪?判決無罪部分1.辜仲諒案案件說明:辜仲諒93年總統大選給予陳水扁2億元,立委選舉給予5500萬元,判定為政治獻金,三審定讞無罪。2.機密外交案案件說明:陳水扁任內15次外交出訪,每次零用金先扣3萬美元(約新台幣近100萬元)自留,其餘7萬美元才交由馬永成、林德訓支付相關費用,因領據部分領取視同核銷,所以三審定讞無罪。陳水扁海外洗錢案 特偵組:查無實證全案簽結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4154羅智強:特赦、特赦,大家在談蔡英文要不要、會不會特赦陳水扁時,有一件事很少被釐清:其實,依台灣目前的法律,蔡英文就算要特赦陳水扁,也只能「特赦一半」。因為,陳水扁的「貪污力」實在是「太強大」,案件多到,蔡英文「想特赦」,也特赦不完。怎麼説呢?因為依照我國赦免法第三條,必須要「受罪刑宣告」的案子,才適用特赦。所以蔡英文就算要特赦陳水扁,也只能特赦陳水扁被判刑定讞的案子。那就是陳水扁被貪污定罪的四大案:一、龍潭案購地案。陳水扁有期徒刑11年。二、陳敏薰買官案。陳水扁有期徒刑8年。三、龍潭洗錢案。陳水扁有期徒刑2年。四、元大併復華案。陳水扁有期徒刑10年。但是陳水扁卻還有另外五大案一、國務機要費案。二、國泰併世華案。三、教唆偽證罪案。四、侵占公文罪案。五、洗錢案。這五大案,都還沒有定讞。這些沒有定讞的案子,蔡英文都沒有辦法「特赦」。而説來也是「因果報應」,這五大案之所以還沒確定。就是陳水扁以「重病」為由,讓審理中斷。所以,如果陳水扁不是那麼會「抖手指」,好好出庭的話,這五大案可能早早就一一定罪,「受罪刑宣告」。那麼,這五大案,蔡英文依法,也就有「特赦」之權。只能説,人算莫若天算,聰明反誤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