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ucheng11 wrote:
是你自己沒搞懂吧!...(恕刪)
大巨蛋案發展到現在,居然還有人不知道BOT案是幹什麼用的
不可思議阿
所謂BOT案
原本的用意就是政府沒錢也沒能力建設,只好找企業來出錢出工出力幫忙政府做建設
因為政府除了借塊地皮什麼也沒付出,所以企業需要有獲利空間才能賺回投資下去的成本
因此要給企業一個時間經營,時間截止後這個建設就收歸政府所有
這個建設政府日後會使用,所以該建設的設計要符合政府使用所需,合約也會這樣簽
因此設計圖當然會送交市府審核阿
Lightwave18 wrote:
我可以直接宣判你輸嗎?
當時內政部對於101是用三種軟體(Simulex、 Exodus、EXIT89)的避難模式,遠雄是用一般模式
請不要滷蛋比雞腿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