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3

聯航機位超賣逼乘客下機濺血拖離「華裔男」

看來有些人的臉已經腫到月球了, 疊一塊磚來看看後續.

對了,

臉太腫的, 難保不會有一天被 UA 拖下飛機喔......
VICCHEN2006 wrote:
不是都是乘客「引發...(恕刪)

Oscar硬起來,還是有01鄉民支持你的!!
加油!!

CUFOX wrote:

這些人真的遇到要被強制下機時,恐怕會像這事件主一樣丟臉。
..(恕刪)

一連兩篇說人家丟臉
我看丟臉的是你才對
天有不測風雲 人有旦夕禍福
希望下個已登機卻被選中丟包的是你


寂寞的陸仁賈 wrote:
Oscar硬起來


現在全世界最希望金三胖突然發瘋的就是UA CEO 了
這個CEO太壞了啦,護航部隊已經被眾人圍剿得體無完膚,你居然跳出來說要道歉?

後勤現在就撤退,護航部隊是要繼續戰下去還是悄悄溜走假裝啥事都沒發生?

護航部隊最冤的是,前線硬拗已經夠辛苦了,還被自己人遺棄在沙場上
sahyl wrote:
剛剛上fb看到的分享給大家參考
有關美聯航拖客人下機的事情議論紛紛,扯上什麽因為是華裔;因為此人不理智沒有積極配合警察等等……如果我是律師的話,遇到航空公司和警察違規作業,可以故意這樣不配合,這樣就有錢拿了:
第一,錯在航空公司,關鍵在於Check-in登機前和 Check-in 登機後,法律不同:
按照法律,機票超售是被允許的,主要為避免有旅客訂了票卻不來,於是故意超售。那麽問題就來了:超售了,人卻都來了,怎麽辦?
在航空業其實是有個專有名詞的法律法規來針對OVERBOOKING 造成的飛機拒載事件做限定的,叫作"involuntarily denied boarding", 根據聯邦法律第250條款,由於航空公司引起的機票超售(overbook)後,對乘客“非自願下的拒載” 法規中明確指出了可采取的方式:
1,2,3………前面的不說了,只說最後:
如果自願放棄乘機者數量不夠(本次美聯航事件據稱當時是沒人願意自願放棄),那麽航空公司要通過“座位優先政策seating priority policy” 來選擇乘客:
比如根據他們“check in的時間先後、到達登機口前是否已經被分配了座位、票價、乘客會員等級、乘客身體狀況”等等多種因素來排列甄選。壹旦被選中,通常航空公司需要賠付被拒載的乘客200%-400%的票價。
關鍵問題來了:
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 法學院的教授Banzhaf提出了專業的看法:
所謂“Denied boarding” 就是如字面所說“拒絕登機”, 不讓登機的意思。可本案客人已經成功check in , 被分配了座位,成功登機了!那這個法規就不適用於他了……
教授說,乘客登記後,除非是以下原因,才能被驅逐出飛機。比如涉嫌恐怖主義, 有明顯醉酒痕跡,行為不檢, 突發疾病,機票有假等等。。。如果不是以上這類原因,則航空公司無權將乘客驅逐出飛機。所以該乘客是有權拒絕被趕下飛機的。

還有很多可以合法趕乘客下飛機的狀況,這裡都沒提到,
比如機械或天氣問題造成班機取消,那死不下飛機的人當然能強制驅離。
此文也並無提到按照機票合約被取消載運資格的乘客不願下飛機時,算不算合法強制驅離的原因之一。


sahyl wrote:
第二,錯在機場警察暴力執法:
警察執法規則中,只有在出現暴力危險的場合中,警察才有使用暴力甚至槍械的權力……當商家和顧客因為商品出現矛盾時,經常有店家報警處理,如果沒有出現暴力危險的場景,警察只有調和的權力,而沒有替商家暴力驅趕客人甚至逮捕的權力。

若載運資格已經被合法取消,警方又不能暴力驅趕,那是要全機乘客等到他自己餓死嗎?
CUFOX wrote:
還有很多可以合法趕...(恕刪)


提個爛補償條件就想毀約趕人下飛機,這是乘客的錯?生意有沒有這麼好做啊?

提出更好的補償就會有人自願讓位,這道理航空公司不懂?

親愛的馬桶 wrote:
一連兩篇說人家丟臉
我看丟臉的是你才對
天有不測風雲 人有旦夕禍福
希望下個已登機卻被選中丟包的是你

抱歉,我只是說出事實而已,你要怎麼希望是你家的事。

說真的,
若自己願意買這種隨時會被取消的便宜機票,被取消時乖乖任命才是正確的。
CUFOX wrote:
抱歉,我只是說出事...(恕刪)


事實就是CEO出來道歉,承認處理不當,還要怪乘客?叫乘客乖乖認命?
Griffon197600 wrote:
法規條款都貼出來了
還是美國聯邦法
這下可是讓滿多人臉腫腫啊

你好像根本沒看懂,
這篇唯一引用的法規條款文中都說了不適用這案例阿。
  • 12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