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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林鳯營用這招???????


muto999 wrote:
如果牛奶沒有問題 , 可以買回家送給需要的人啊 , 很多弱勢團體會需要這些物資的 , 流浪動物之家也許也需要啊 , 為啥要讓 COSTSO 倒掉呢 ?
如果這些人的目的是要讓林鳳營牛奶賣不出去 , 讓賣場抵制進貨 , 那為甚麼只去 COSTCO 呢 ?
如果這些人的目的是要讓賣場不進林鳳營鮮奶 , 那消費者不去買林鳳營也可以讓賣場不進貨啊 , 為甚麼要買來退貨讓 COSTCO 倒掉 ?
是因為 COSTCO 無條件退貨嗎 ?
那要不要去台灣之星辦門號再解約 ?


抵制的目的並不是牛奶有問題,而是要讓頂新賺不到錢,賠錢退出,
如果買來送給有需要的人,那就是幫助頂新賺到錢
不浪費就請頂新不要製造,或直接免費提供給弱勢學童(頂新又不是慈善事業,他就是要賺錢啊)
要幫助弱勢團體要買要送也是買別家的,怎麼會是買頂新的讓他賺錢,這有違滅頂的原則,
台灣之星辦門號再解約,頂新應該沒什麼額外損失,直接拒用就好

SAPPORO208 wrote:
抵制的目的並不是牛奶有問題,而是要讓頂新賺不到錢,賠錢退出,
如果買來送給有需要的人,那就是幫助頂新賺到錢
不浪費就請頂新不要製造,或直接免費提供給弱勢學童(頂新又不是慈善事業,他就是要賺錢啊)
要幫助弱勢團體要買要送也是買別家的,怎麼會是買頂新的讓他賺錢,這有違滅頂的原則,
台灣之星辦門號再解約,頂新應該沒什麼額外損失,直接拒用就好


怪了
你都說台灣之星直接拒用就好
為什麼林鳳營你拒買不就得了?

要去搞到浪費食物跟好市多的人??

SAPPORO208 wrote:
抵制的目的並不是牛奶有問題,而是要讓頂新賺不到錢,賠錢退出...(恕刪)



那能否針對頂新生產的產品呢?

味全他不過持股40%
今天100%被銷毀的產品
頂新了不起陪40%
味全要賠60%

是要誰先倒啊?
SAPPORO208 wrote:
抵制的目的並不是牛奶有問題,而是要讓頂新賺不到錢,賠錢退出,
如果買來送給有需要的人,那就是幫助頂新賺到錢

不買一樣是過期下架,多此一舉浪費別人時間,也浪費食物,有事嗎……
某貓的生命三元素:書、咖啡、碳水化合物。
其他量販業者表示,零售通路會與製造商訂立合約,如果商品有瑕疵,消費者退貨後,通路端再退給製造商,由製造商負擔損失。

如果商品本身沒有瑕疵、也保有完整性,消費者退貨後,冷藏商品不會重新回到架上,通路只能報銷、認賠。

鮮奶有瑕疵,製造商吞下去
但...目前的秒退,並非鮮奶有問題,那就是通路商認賠

照這樣的邏輯,買越多,頂新賺越多

這到底是滅頂,還是送錢給頂新呀


另外,浪費食物,不管是天主教/基督教或是本土的佛道等信仰
都屬罪行,七宗罪,餓鬼地獄等著你耶

本來若是魏家沒良心,那罪孽由魏家自行承擔
現在卻有人自己要去跟著造孽
這種神邏輯,真的是讓人佩服佩服呀

cnc0415 wrote:
當然可以回答你呀,...(恕刪)


什麼因? 哪一連串的事件?

牛奶檢驗出來有毒??

我只看到喊得最大聲的 "台大" 連檢驗都不敢做.....

可悲
Color is everything

cnc0415 wrote:
我想要表達的是,這些抵制的人並不是突然想要發起這個運動,而是前面一連串的事件才造成今天的抵制。


但一連串的事是什麼事 有沒有證據都不重要

因為覺醒公民認為頂新黑心 他就黑心
法官判無罪 證明法官恐龍 頂新依然黑心

除非頂新提出自己不黑心的證據
但證據採不採信
由覺醒公民決定 法官恐龍可以滾一邊

至於抵制要怎麼做 合不合邏輯
依然由覺醒公民決定

不跟著一起做的 非覺醒公民
無權評論
因為覺醒公民做了 你做了嗎?

至於做了什麼 是好事還壞事
比照前面 由覺醒公民決定

結論 覺醒公民說了算
onbaby wrote:
好吧 我今天假設C...(恕刪)


所以你也道出了小老百姓的無奈,今天他們想到一個''合法''的抵制,所以我覺得他們很聰明,而且敢做,我覺得有勇氣,我認同他們的行為。
不支持這種秒退行動的,有些或許有在用味全的牛乳,有些或許是拒買拒用所有頂新相關的事物。今天重點在於這種行為的合理性,如果有人鼓吹拒買林鳳營,大部分人都會給予尊重。但搞出這種激進行為,還把不支持的人全部扣上一頂替頂新護航的大帽子?確定他是站在多數人的一方?

抵制的最高原則,是被抵制者的員工,也加入這塲運動,而不是將員工放在對立面,這不是抵制運動的初衷。

這種退貨運動,若是破壞產品包裝丶外觀,再退貨,就是在製造品管不良的假象,這樣搞的人知道這樣有多嚴重?
賣塲人員會將退貨及退貨原因,匯報給簽約公司業務人員,由業務提報公司。味全公司這邊會據此,去調查並且懲處包裝丶品管人員,若造成商譽損失,還可要求賠償及開除。被以此理由開除的員工,在同業是拒絕往來戶,找不到工作的!

味全員工有辦法去主導誰入主經營權?味全只是頂新旗下的轉投資事業之一,員工就算知道大老闆是黑心商人又能怎樣?除非他被要求在崗位做出違法的事。大家都是跑社會一陣子的人了(屁孩學生除外),爽快辭職換工作那麼簡單?據此絕對可以鐵定的說,員工是無辜的;不要再亂搞了,真的。

cnc0415 wrote:
所以你也道出了小老百姓的無奈,今天他們想到一個''合法''的抵制,所以我覺得他們很聰明,而且敢做

這不是無奈 而是無恥
合法抵制是吧?

家樂福大潤發愛買多的是頂新產品
去買了然後現場倒掉啊

只挑COSTCO不過就是不想花錢
聰明?
像卡神那樣聰明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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