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達 wrote:
自己弄臭自己的樓還能...(恕刪)
就像我之前講的,他可能是想用隨便哈拉的方式(你講你的,我講我的)來拼看看誰最有耐心,誰能當最後的發文者...或許他認為最後發文的人就是勝利者吧!?
他在情,理,法各方面都無法自圓其說,都無法正面回應別人的質問,所以只好東拉西扯,閃爍其詞,選擇性回應,輕描淡寫避開自己無法解釋的地方...然後怡然自得的說,我有回文了喔!換你們了,沒有東西回就算你們輸了.他可能真的這麼想.
但我也要跟開版的人講一下,如果你無法說服多數人的人心,即使你在這地方哈拉到當最後發文者,那又怎麼樣!?自己自high自爽是沒用的,大家只是把你當笑話罷了~
也不要以為可以加減影響一下路人,沒有人會受你影響的~!
naturefly wrote:
反廢死的人遠遠多於支持廢死的人
想聽我 "今天" 對 "廢死" 的看法,
我就來說一說:
"廢死" 所訴求的根本是空泛的 "理想境界"!
最現成的例子就是那些廢了死刑執行後, 又恢復死刑執行的地方, 比如日本;
既然這樣,
根本不用談甚麼實驗性的廢掉,
然後覺得不好時又要恢復,
自找麻煩.
在不同 "時間點",
對一個社會,
要討論的應該在 "判死刑的依據標準",
而這種事本身也是隨著 "社會環境" 等各種因素而在改變.
所以,
1. 只殺一個人, 就都不會被判死刑
2. 像挪威那樣殺了77條人命, 卻沒有死刑可用
這樣的事就已經很有爭議.
有人一定要強調 "廢死" 的話,
那就行行好,
去為可能被判死刑的人一一作辯護,
達到心目中的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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