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c902001 wrote:拜託,不要把重點放在她奇怪的動作上。在我眼裡一切都是正常的行為。我相信一個月內,應該就會破案了。死因,個人猜測應該是被兇手丟進水塔裡 關起來 ,因為水塔的高度她出不來,而溺斃。所以沒有外傷。 這一點,我倒是認同.,很多人恐怖片看太多.,都愛自己嚇自己....我倒是認為,兇手應該先把藍殺害後,再棄屍.,以往因性而致死的案子,多半都是這個樣.,如李昌鈺博士偵辦的"夏威夷棄屍案".,還有一些"碎屍案".,包括台灣發生的一些"箱屍案".,兇手都是先殺害死者後,再行棄屍...如果,兇手是先把被害者丟進水塔後,再行溺斃.,這就變成了謀殺案,是預謀殺人,而不是兇殺案了...
MJ938 wrote:美國檢警調查發現,華裔女生藍可兒證實遭飯店員工殺害,且生前可能遭受性侵!知名賽西爾飯店通往頂層水塔只有二道門,一道長年封鎖另一道若未經核准開啟即會觸動警報鈴聲該飯店員工握有此道門的鑰匙,殺害藍可兒後隨即在深夜將屍體扛上頂層水塔警方並在水塔旁採集到多枚指紋,確認兇手身分!真相大白了,願死者能安息...(恕刪) 我就說早點請台灣的"李組長"去就能早點破案了還在聽那些嘴砲團在電視裡嘴砲 浪費時間 台灣鄉民都比他們強太多了 這就是"鄉民的正義" 紫爆吧! 李橙湘
百度上的網友們在討論藍可兒的博客日記"【醒目】油管上有人發現了藍可兒旅行期間的博客日記!天啦"http://tieba.baidu.com/p/2176761747?pn=1還有翻譯喔,裡面的網友討論應該就是本人寫的另外有"香港网民疑似找到凶手!!!大家快来看!!!"http://tieba.baidu.com/p/2179718552?pn=1裡面的網友還在想怎麼跟LAPD聯繫....
lover790222 wrote:百度上的網友們在討論藍可兒的博客日記"【醒目】油管上有人發現了藍可兒旅行期間的博客日記!天啦" 這日記應該不是藍小姐寫的吧??而是兇手寫的日記,天丫...藍小姐真帶塞,居然碰到一個變態??日記嫌犯Morbid DoD youtube自拍如此說來,電梯那一段就說的通了,原來...藍小姐已經發現有人在跟蹤她,所以,她才躲在電梯內的角落.,這一切原來都是有前因後果的....
樓主是賭定台灣人都不懂英文是嗎?洛杉磯時報對藍可兒命案最後的報導是美西時間 2/21 週四晚上 8:27 pm, 亦即台北時間 2/22 週五中午 12:27 pm. 標題是 "解剖結果無法斷定旅館水塔女屍死因". CNN 最後的報導亦相同. 法醫甚至沒有說明她是生前或死後落水. 只說更詳細的生化報告要 4 ~ 6 週後才會出爐.藍可兒的英文名字叫 "Elisa Lam" 旅館英文名字叫 "Cecil Hotel". 洛杉磯時報的網址是 latimes.com. 大家可以用英文上網查. 這種東西用中文查太有限了.以下是洛杉磯時報所有對藍可兒命案的報導, 並以發表時間為索引. 最上面的一則也就是最後的報導. 我只看到解剖無結論, 而且是 48 小時以前的新聞. 我沒有看到任何有關破案的消息. CNN 網站也沒有. 最後一則消息也是有關解剖結果.謠言止於上網查證的人.洛杉磯時報所有對藍可兒案的報導
用女生的角度來猜測一下她那幾個動作的意思和心理狀態1.進電梯的時那誇張而又優雅的恩電梯手勢我親身試了下。 作為一個女孩子做這個動作的時候其實是在“賣乖”。 所以我猜她從剛剛的那個房間出來時候的心情並不是緊張,而是有點小開心小傲嬌。 可能這位姑娘在酒店裡遇到了一場豔遇,對方邀請她去房間玩。但是因為一些小爭執(比如提出性要求)女生離開了。離開的時候不是用急速跑的。 說明對方并沒有暴力強行脅迫她發生性關係。 只是用一種商量或者挑逗的語氣。2.按那麼多鍵原因很簡單, 不想對方知道她住的具體層數。 很多指南上都說過一些女生自我保護的方法,電梯亂按的話,對方就算從外面顯示上知道在哪幾層樓停過,但不能確定你是哪層下的電梯。蘭可兒是近視。 絕對的。戴眼鏡的照片也顯示了這一點。 這位姑娘估計喝酒了,或者吸大麻。 人在酒精和藥物的作用下動作會因為情緒而變得那麼誇張。但是我有個疑問在這裡, 作為一個近視,離開的時候爲什麽沒想著拿眼鏡?1. 離開的時候太急了 所以來不及拿(可能性很小)2. 沒打算長時間離開,一會還會回那個房間,所以不著急拿(這個有可能。她當時是想暫時離開,回到自己房間以後認為對方會打電話或者網上哄她回去,那個時候等對方妥協或者道歉后,她再回那個男生那。)3.發現電梯沒關(她自己按到hold鍵了啦,想想我們平時坐電梯的時候,按完樓層都會很自然的接著安一下關門鍵讓電梯門早點關上,她因為沒戴眼鏡又昏沉沉的,把關門鍵按成hold了。)猛地探出身體是爲了開玩笑一樣嚇電梯門口的人, 結果發現門口沒有人. 這個時候聽見了有房門關閉的聲音,估計是兇手從房間內出來了。她躲了起來,準備觀察下怎麼回事。 我覺得作案的不止一個人。 是多人,至少2人以上作案。 原因很簡單, 各位男士,假設你酒店豔遇一場,女方因為生氣走掉了,如果是你自己一人, 應該是立馬就衝出去,甚至不等女生出房間門就拉她回來哄她對不對, 或者乾脆完全不追出去,等她走了算了。 那什麽情況會在女生都出門一會了,你再出去。 那就是房間里有另外的人。 女生生氣走出去以後,你們面面相覷了一會,然後商討說 怎麼辦, 妹子走了。 然後商討完以後得出結論, 走,追! 所以這個時候才出房間門去追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