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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怎都沒看到台北車站發生的臥軌討論?


jason_lin wrote:
如果你是政府你會這樣...(恕刪)


政府應該護著大部分的弱勢族群不是護著少數強勢族群, 強勢者可以取得的資源太多, 根本不需要他人協助也可以找到出路, 弱勢者才是需要幫助的, 政府沒有做到保護勞工就已經是最大的錯誤,

不要把過往示發生過威抗議當成是不當的行為, 沒有過往哪些人士的努力, 台灣現在應該跟北韓差不了多少,

Jackhwang99 wrote:
+1現開始流行抗爭“...(恕刪)


對於"被改革方"當然是"恐怖主義"

這個帽子還真好扣!? [問卦]有沒有藍綠大亂扣的梗不流行後,開始扣恐怖主義的梗?




歐美等"先進國家"今天"相對公平"的勞資結構也是當初流血流汗抗爭來的

轉自每一個共識都是為了平衡各方利益

在1930年左右的美國
罷工者要付出的代價可能意味著要犧牲個人的生命以及家人的安全

當時的罷工頂多是靜坐或示威等等
但是聲稱備受打擊的資方可以僱槍手來打罵,甚至槍殺工運份子

有一天,槍手跟警察要去拜訪工運領袖 Sam Reece (政府跟警察站在資方那邊),
幸好Sam獲報及時逃開,但是槍手十分盡責,跟警察一起把Sam的家翻箱倒櫃,
把小孩都嚇壞了, Sam的妻子, 身兼礦工的老婆及女兒, 無助地問警察:

"你到底站在哪一邊? (Which side are you on?)"

當晚在一片狼藉的廚房寫下了日後 Pete Seeger, Bob Dylan 翻唱
的著名民歌

Which Side Are You On Florence Reece Original(原汁原味)

Don't scab for the bosses, 絕不當老闆的走狗,
Don't listen to their lies. 絕不聽信他們的謊言。
Us poor folks haven't got a chance, 我們窮人休想得到機會,
Unless we organize. 除非快快組織起來。


這些爭換來了1933年的國家產業恢復法,
明文賦予了礦工加入工會的自由以及工會代表礦工和資方談判的權利
死了這麼多人, 頂多是換來了資方和政府同意你小小勞工可以跟我吵

但是一起了頭,之後只要礦坑一發生事故, 都會引起相關法律的完善及更新
(在1930以前, 煤礦生產及管理落後.政府也缺乏系統的法律來監管)

進入了正面循環以後(死了人>>立法, 新意外>>新立法)
美國制定了十幾部相關法令, 事故越來越少, 礦工福利越來越好.
後來甚至為了礦工設立獨立的安全監督部門:
礦山安全健康局(MSHA) http://www.msha.gov/

現在回頭看 我不敢說你姑丈是對是錯 若我是他 也不一定有膽子罷工
只是更瞭解進步的法律以及制度 絕對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這爭是無止盡的....

後話

礦工們並不是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這場仗到前一陣子還在打 跟歐巴馬打

2010年 Massey Energy 全美第四大煤礦公司
有個煤礦叫尚大支煤礦(Upper Big Branch Mine)發生爆炸


美國不只法律和制度比台灣進步 更進步的是資料透明度
美國鄉民受惠於公共數據的大量開放, 可以用極科學及統計的方式來追究責任
中間有很多過程省略 簡直可以拍電影 最後發現這爆炸是制度的錯

然後因為一個記者, 整個事件再次沸騰並大轉彎
又追究到了政府...(本來政府是沒事的)

其實他們是在打更大格局的戰:

政府與人民的資訊不對稱
資訊的開放與自由

就是促成下列這個網站的戰爭
http://www.data.gov/

最後最後
如果你希望你小孩身處在一個有著健全完善的法治社會
你說要不要爭呢?
沒有喜悅或悲傷,也沒有昨天明天的差別,時光無限地延續下去,只能四處漂泊 Forevermore....
這個問題很簡單,以後有老闆惡性倒閉,你們都不要去求政府給什麼交代,免的政府公親變事主,冤有頭債有主,等你們抓到那個惡性老闆,一刀斃命,這樣人沒了'錢也沒了,如果如上面有提到已有半數的人已經償還了,那麼不就代表當初的認知是必須償還的,政府借錢給你們也是基於多數人當初生活困苦,而過了16年之後,難道這些人好手好腳都沒在工作嗎?還錢也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政府也不會讓這些人一次付清,比起地下錢莊或者銀行的催錢法拍好多了;是的 每個人都有機會遇到公司惡性倒閉,但是倒閉你就不用生活嗎?難到你會寄望惡劣老闆還在那邊跟你有情有義,真是太天真了,另外開計程車不好嗎?油錢政府有補助,還沒開就已先賺了很多油錢,那一堆人開車,騎車也沒有補助,我上次坐計程車在台北市還有遇到剛開沒多久,路不熟的年輕人,還要我跟他報路,但是我錢也是照給,22k不能活嗎?不好意思,身邊很多拿著哀鳳每天在那邊滑阿滑的人,他們都還活著好好的,人若是要抱怨比較,永遠都比不完,政府不可靠,勞委又近財團企業,這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如果這件事是最近發生的,那我會聲援你們,但是已經過了16年了,小孩都已經上高中了,再回頭來講這個,我覺得整個弱掉了,不會有人從16年前就失業到現在,因為我們都要活下去,環境在怎麼壞,活下去總是有機會的,除了自己不上進跟自暴自棄以外,就看你們要選哪一種
ZODD wrote:
對於"被改革方"當然...(恕刪)

所以台鐵&通勤族是被改革方?還是恐怖主義中被犧牲的平民?

wiki恐怖主義:一般是指有意製造恐慌的暴力行為,意在達成宗教、政治或意識形態上的目的而故意攻擊非戰鬥人員(平民)或將他們的安危置之不理,這類行動由非政府機構策動。在刑事法律上對恐怖主義的定義都不一致


勞工是弱勢需要更多照顧~這出發點正確~
但是資方倒閉的勞工權益責任要政府概括承受~這就保護過頭了~
配套弱勢補助措施已經出爐~硬要政府無條件吞下去只會適得其反~
完全不符邏輯.

已被法院判須還錢,已一半的人依法治還錢了,
另一半不還錢,要死命抗爭,否則搞更大破壞,
不知這種爭的是甚麼樣的鳥法治社會?

ZODD wrote:
如果你希望你小孩身處在一個有著健全完善的法治社會
你說要不要爭呢?(恕刪)

gufan wrote:
沒錯,惡性關廠還捲款...(恕刪)


所以我說要扣押對方海外的財產有捨摸不對?
冤有頭,債有主!
政府是幫民眾處理到一個合理的程度!
不是欠那些人屁債的人,搞清楚!
爛好人一個,搞不清楚狀況!

政府不是幫這些勞工擦屁股的代位償者
那很多被詐騙的,直銷倒會的,一般民間的倒會
大家都要站出來要政府給個交代
因為有繳稅~

有個貼外國老外圖你說我沒救
那你有想過能處理業主的海外資產進行拍賣
讓雇主簽名,由政府人員過去海外委託拍賣資產
有捨摸不對?
剩多少,攤賠多少!
業主有多的,勞工也不能拿!
一樣的意思!

今天是政府不懂怎摸去海外扣押人來處理後續!
你那種濫好人個性要全民買單!
那台灣事情可多了!
鴻源吸金案當年千億,請問這些人是找政府用民眾的錢賠嗎?

誰腦袋不清楚~政府是代位求償者!不是補償者!
大頭症喔!

ZODD wrote:
對於"被改革方"當然...(恕刪)


小弟佩服閣下的精神,但是我很好奇到底有幾個偽勞工,真資方聽得懂,

這件事不要只在"錢"上面打轉,

當然,"錢"這方面還是要想個配套來解決,

但是更重要的是,

應該藉由這件事來向政府施壓,制訂對勞工保護更好的法案才行,

營造出對勞工更友善的就業環境才行,

這樣對後代子孫有意義才行,

而不是對那些可憐勞工喊著"拖走"、"開車輾過去"之類的話,

大家都是勞工,毋需如此相逼。

rabel0707 wrote:
我好奇的是臥軌被抓的...(恕刪)


街頭運動老油條了...
新聞有報!

ZODD wrote:
歐美等"先進國家"今天"相對公平"的勞資結構也是當初流血流汗抗爭來的...(恕刪)


這些先進國家, 國內工廠一間一間的關. 傳統制造產業不斷向外移出. 有毒的, 有害的, 勞力密集的產業通通拿到發展中國家去做. 你有沒有看過歐美的工廠關門後那些失業勞工可憐的情況??? 資本家一樣在賺大錢! 歐美當地的勞工則是不斷的自殺與打零工維生. 那又是另一個"悲慘世界"了!!!

所以很多歐美人是很仇恨亞洲人的, 因為亞洲人把他們的工作機會都給整碗捧走!!!

看個局面要整體! 不用懂一點又不懂一點. 老是只挑對自己有利的來講, 只是在"操作事實"而已. 對解決根本的問題沒有幫助. 不過對特定團體的利益就有幫助!!!

Sony Nex-3, Voigtlander Bessa R2A, Nikon FM2
另外一提16年前我的公司也是倒閉,我還記得那天上班到下午就被通知公司收起來,鐵門拉下來,之後我還待了一陣子,協助處理一些設備問題,只有拿到薪水,當然是沒有遣散費,另外配合的廠商,有些被積欠上百萬的貨款,這是否也要跟你們一樣要政府負責,那失業這段期間政府有給我錢嗎?找工作是要自己找還是等政府配額給你們,要這樣抗爭我看不出背後的意義,唯一的意義擾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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