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n1972 wrote:
之所以給基金會稅賦優惠就因為其有公益性質,
政府因為沒規定基金會要捐多少,
所以企業拿來避稅,
加上基金會財報不透明,成員可以世襲,基本上就是淪為個人家族掌握。
公益基金會的目的是為了讓企業避稅嗎?
如果不是,
那這不叫鑽漏洞叫什麼?
有關於基金會的問題很多研究報告都有,怎麼改進也有很多教授提出,那個學生論文就別拿出來了。
不知道你在講啥?
自己最後一句話就講了,這個避稅方式早就天下人知,政府不想碰,你高興想說鑽狗洞也行!
sean1972 wrote:
公益基金會的目的是為了讓企業避稅嗎?
如果不讓企業避稅,政府在法律上把這扇門關了就是,改完看有沒有人要捐。
政府開了這扇門,企業利用,講這個不叫無聊什麼叫無聊?
最後回你,連研究生都懂,政府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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