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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同志婚姻,我們終該還給他們。


brotherneilss wrote:
為什麼沒有身體是男的,心理是女的的專用廁所

或是身體是女的,可是心理是男的專用廁所

歧視

歧視

一定是歧視

而不設立專用廁所,雙性戀也會反對

我是雙性戀男生,旁邊一個身體是男的,可是心理是女的

性騷擾

性騷擾

一定是性騷擾...(恕刪)


考,被你搞得好亂
還是美國先進...美國還有跨性別戀, trans-sex love...那...這群人要怎麼嗯嗯?

搞潮學美國
人權抄德國
食品吃日本
不爽怪中國

台灣即將變猛虎
andididy1010 wrote:
說要設專法的, 先擬出來再說吧

這簡單,只要同志不要再吵著要改民法
大家有共識了
特別法自然會被擬出來
但前題是你得先說服這群喊的大小聲的同志們才對吧
誰也不想要被扣上歧視的帽子

andididy1010 wrote:
平等是依現有法律修...(恕刪)


那很好阿...就等專法出來之後再來談同性婚姻合法化阿

專法都還沒出來...就要跳著講合法化是在做啥?依據哪個條例?
silencenadir wrote:
但是若修改民法後,
將同性婚姻合法後,
不難預見,
學校教育為了教育學子能有符合國家律法的法治觀念,
勢必不再只是教育學子要尊重同性戀,
而是要先教育學子不可以對同性戀者歧視,
所以這樣子的教育將會以何種方式呈現?,
1.同性戀是正常的感情行為。
2.我們尊重同性戀的感情。
不用猜,
當然是1,
而我無法接受的也是1,
因為在小學到高中的教育中,
教育給學子產生的影響相當大,
我能尊重同性戀,
但我無法接受,
學校教育教導我的孩子,
同性戀是正常的感情行為,
因為我無法接受,
透過教育影響孩子性向的任何一點點可能性,
對,
我就是很自私,
所以我反同婚,
不要告訴我,
如果有人這樣教育你的孩子,
影響你的孩子的性向,
你還能無動於衷?
支持同婚者又何嘗不自私?
為了你們口中的愛,
要修改民法,
未來會給社會增加多少社會問題和成本?
你們想過了嗎?
再次強調,
我尊重同婚者的性向選擇,
但我絕對不能接受透過教育而影響到孩子的性向。



~~~~~再同意不過了~~~~

我尊重同婚者的性向選擇,
但我絕對不能接受透過教育而影響到孩子的性向

我尊重同婚者的性向選擇,
但我絕對不能接受透過教育而影響到孩子的性向,

我尊重同婚者的性向選擇,
但我絕對不能接受透過教育而影響到孩子的性向

我尊重同婚者的性向選擇,
但我絕對不能接受透過教育而影響到孩子的性向

我尊重同婚者的性向選擇,
但我絕對不能接受透過教育而影響到孩子的性向

claude0630 wrote:
您說得很好那我請問...(恕刪)


這要立法的人去討論了, 我又不是律師又不是立法委員

但如果說 原父親改為配偶1, 原母親改為配偶2, 原責任不變
同性中自行定義配偶1和配偶2並不得隨意修改或任意變換
這樣不知道能不能解決
慢仔小饅頭~ wrote:
我這邊對於質疑修法...(恕刪)
但是為什麼我們主張全面翻修特別法而不主張立專法
因為我們不想要被特殊化被個別化--------> 同性戀本來就是少數,你如何把他們弄成一般化?
以他所舉得少年法、原住民法來講
我們得社會就是將他們特別化個別化雖然給他們特殊保障但也帶來了很多問題不是嗎?------> 什麼問題?
少年保護法真的有完全保護少年嗎?
"如果這個專法真的這麼好為什麼還會出現買弘凱案呢?
如果這麼好為什麼一手推動少保法的李茂生老師想要重新修正少保法呢?"-------> 依你的意思修正民法後就沒有問題?


其他就不用再回你了



「法律事實上一直在為歧視服務,端看我們何時放下」----> ?????
現時,我主張修普通法希望法律不再為偏見服務,希望法律及社會可以放下歧視 這些論點都不知道從何而來

claude0630 wrote:
這句話大大的有問題...(恕刪)


這個舉例不通. 明明就是那一個人的便當少了滷蛋. 其他人說給妳半個滷蛋就不錯了你還想怎樣.

venus0256 wrote:
這簡單,只要同志不...(恕刪)


擬出來了比較好說服吧?

andididy1010 wrote:
不好意思 我沒有在...(恕刪)

我當然知道尤美女的提案內容,這就是她可惡之處,明明要改之處很多,不是只有把「男女」改為「雙方」而已,她卻不把會改的法條與用詞要怎麼改一次完整列出來,有故意欺騙誤導大眾之嫌,而你們挺同的人也故意視而不見,一再宣傳只是把「男女」改為「雙方」而已。你們這種做法,怎能取得大眾的信任?
另也不是只有用詞要改而且,法務部統計除了110多個名詞要改外,還有356條法律要修。

法務部也講說要立專法,法務部當然有其立論基礎,110多個名詞要改、356條法律要修,不是簡單5條條文就可處理。
來源



Rillifane wrote:
這個舉例不通. 明明...(恕刪)


沒魯蛋卻硬要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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