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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權公權力、支持警察維持法紀、支持方仰寧局長 --- 簽到集氣區


FREE BIKER 67 wrote:
我支持公權力 !! ...(恕刪)

+1

FREE BIKER 67 wrote:
我支持公權力 !! ...(恕刪)

我支持公權力 !!

我支持警察依法維持法紀 !!

我支持中正一分局方仰寧局長 !!

FREE BIKER 67 wrote:
我支持公權力 !! ...(恕刪)


+1


aavicky wrote:
我支持公權力 !! ...(恕刪)



我支持公權力 !!

我支持警察依法維持法紀 !!

我支持中正一分局方仰寧局長 !!

FREE BIKER 67 wrote:
我支持公權力 !! ...(恕刪)
支持➕1。有種去各堂口去抗議,找警察有什麼意思。真是小孬孬一群。
kai600305 wrote:
支持中正一分局方仰寧...(恕刪)


轉移陣地了
請警察加油!
辛苦了!!
我覺得方局長是個難得的將才!

學生侵入行政院的那個晚上,他處理得穩健溫和且有效率

在幾次抗爭中常常身居第一線,而且態度不卑不亢

感覺是個有擔當肯負責的人

希望市長,院長,總統能為其後盾,讓他繼續為國效力!方局長加油!

HANS01 wrote:
...(恕刪)


以下轉載自學運最愛的蘋果日報
大腸花論壇砲火持續至今晨6點結束,但現場約有百名群眾死守大門,因立法院今天開議,警方6點50分許突然進入立院大門廣場,進行抬人強制驅離,民眾拿椅子及丟擲礦泉水,引爆衝突,民眾激情表達訴求,高喊「捍衛民主」,目前警方持續動作中。

立法院大門並不是蔡丁貴申請路權的地方~
警方強制驅離是對的~再加上蔡丁貴不滿被驅離憤而衝向車道~影響用路人權利~難道不該禁止他申請路權嗎?這已經影響要其他人了~如果不小心撞上他~難道要讓那位駕駛愧疚一輩子嗎?

集會遊行法是保障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但如果違反集會遊行法該有的規定~就是違法可以取消的~
去看看集會遊行法內容吧!不是只要集會遊行作任何事都被允許的!

集會遊行法
第 25 條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該管主管機關得予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
一、應經許可之集會、遊行未經許可或其許可經撤銷、廢止而擅自舉行者

二、經許可之集會、遊行而有違反許可事項、許可限制事項者。
三、利用第八條第一項各款集會、遊行,而有違反法令之行為者。
四、有其他違反法令之行為者。
前項制止、命令解散,該管主管機關得強制為之。

同感劣幣驅逐良幣
這群學生被部分媒體,教授,意識型態寵壞
就像被洗腦到無法判斷行為
自以為在做正義的事

警察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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