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德洛 wrote:.........是一個人違法在先,當警察執行公權力後,先 把 警 察 醜 化當另一人馬也想分一杯羹時,這個違法的人怎麼還有臉在那哭喊著要警察保護他呢?(別忘了,他們違法還是現在進行式喔)這就像一個強暴犯在進行強暴一個正妹時,路過的另一人也想加入,結果第一個強暴犯還要警察去保護他,只有他能插,因為他先來的...你覺得這合理嗎? 可能...立法院不是人人都能插的香爐,只有搶到"頭香"的人,才能說,我是第一個 插 的...你們後面進來的 通通不給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