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kingmaker wrote:g大我算服了您!您要...(恕刪) 把爛攤子收拾好,把真相找出來,把國民與家屬提出的疑點一一釐清,好好地整頓軍紀後,再下台以示負責有甚麼問題嗎? 這才是真的在負政治責任吧還是閣下離職都留下爛攤子後就拍拍屁股走人我不懂你在硬凹甚麼還是你已經習慣事情發生了,有人下台,這樣就叫負責? 那你未免也太好呼弄了
lovekingmaker wrote:本樓關心的不在於洪案的「真相」!而是媒體、鄉民對洪案的「偏頗」態度! 只要是人類必然有好惡也自然會偏頗否則司法案件就無須三審制也無須那麼多的媒體...新華社一家就好了而選擇性的相信更是你我皆然所以不用自認站在天平的中間這點你要告訢你的學生
您說的好!追求正義的理想毫無問題,然而追求正義的手段是有問題的,鄉民、媒體這樣重視洪的人權,卻蔑視范的人權,您覺得這樣的作法不偏頗嗎?每個人都有觀點,都應尊重,尤其在我們這樣「言論自由」異常發達的國度,更應如此吧!「言論自由」也是人權之一吧!問題是鄉民、媒體往往以多數的「言論自由」籠罩一切,其他的異議一說出來,就被扣帽子,如果這樣重視洪的人權,為何對少數意見的人權(包含我)如此輕視呢?
如果在鄉民的定義裡我應該算是順民吧!但我真是順民嗎?不!我最討厭權威的說法,寫論文時,即使是老師的觀點,我也不相信,想盡辦法要推翻!但要有所本阿!鄉民的發言有何明確證據?沒有!一味質疑人人都會,不是嗎?我挑戰的就是鄉民、媒體的主流言論,我就是對多數暴力厭惡至極!所以我應該是刁民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