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avik wrote:拜託不要在講蘋果那篇...(恕刪) 蘋果那個文章和影片都有看嗎今週刊也說 他是把三個人合成一篇文章沒有標柱 這是他們的錯但文章寫得很多都是事實因為影片中記者會也有一位逢甲大學經濟系的學生說明相關出來說明就是為了還學貸文章可以編人說的話你還是不相信嗎
問題是整篇文章從頭到尾都是第一人稱阿!寫得好像是清大同學親筆投稿似的!重點就是好像所有事情都發生在同一個人身上,這就叫做騙人,正確的寫法是應該分成三位主角,分別說他們的故事,懂嗎?這還不叫說謊,還說今周刊沒有騙人,詐騙集團怎麼不去找你啊? mrck wrote:蘋果那個文章和影片都...(恕刪)
mrck wrote:蘋果那個文章和影片都...(恕刪) 這一定要來正一下視聽蘋果文章與新聞影片我也看了那位逢甲學生並沒有說他要還學貸而且今週刊後來在網站刊出的原始未改編版本如下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es/0916/821_cover.html逢甲學生並沒有提過有所謂30萬學貸
saavik wrote:那位逢甲學生並沒有說他要還學貸...(恕刪) 蘋果影片中1:49開始他說甚麼話隨風小嫩咖 wrote:問題是整篇文章從頭到...(恕刪) 他們有道歉說把三個人文章合為一篇但寫的都是事實反正一個錯就認為他們文章全錯就對了那...打擾了該表明的立場我都說了我話說到此這棟樓留給你繼續發表吧
隨風小嫩咖 wrote:什麼?今周刊有道歉喔...(恕刪) 最後一次回文這篇報導中夏瑋表示,昨天編輯部門再度討論這次的報導,當初是為了保護所有當事人,將案例整合後以第一人稱寫作,但案例本身都千真萬確經過採訪,未來採取這種寫作方式時,會在文末註明寫作方式這段他有說明文章不是一個人是綜合文章這個有誤導大家所以會改正是不是講自己有錯和大家告知其他事情我認為他沒必要道歉
mrck wrote:他們有道歉說把三個人...(恕刪) 那來還原一下影片的說辭吧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917/34514440[一開始的目的,就是我也跟大家一樣是為了賺錢(頓一下, 換下個字幕)還學貸之類的]接了個[之類的], 並不代表他有學貸, 他只是回答, 他是跟大家一樣為了賺錢如果有學貸, 今週刊早就寫出來啦! 不會被媒體質疑還拿不出來新頭殼: 今週刊新版澳洲台勞 「30萬學貸」突不見了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9326而且三合一就是造假騙人了, 就是腳尾飯翻版來看看這篇(用詞很歧視, 但比喻很貼切)三合一報導:「今周刊編輯為何淪為台北應召女?」http://n.yam.com/yam/politics/20120917/20120917813916.html
saavik wrote:那來還原一下影片的說...(恕刪) 這邊今週刊有錯 該鞭那文章其它內容你覺得是假的嗎我從進來這篇都沒講到這個學貸問題因為我認為這篇文章出現的重點都被後面這些批評給淡化掉台灣薪水過低==================================================================給樓下隨風小嫩咖~做事要有始有終有人提出問題就回答所以再打一篇這個文章來針對他的回應但假如對方只想一直繞圈圈或回應只針對某某我個人是 你就自己去繞吧所以這篇文章我黑名單又多加2位原本沒有樓主你的但你後面的修改文章
奇怪?那篇聲明,只像是找藉口,從頭到尾沒看到「對不起」,或「認錯」,你怎麼會有這種錯覺的?還有,這篇回文好像不是最後一次,還是我眼花看錯了?----------給樓上:做人就要說話算話,不要說了「最後一篇」還跑出來再留一篇,難道不能兩篇濃縮嗎?這樣跟今周刊騙人有甚麼兩樣?mrck wrote:最後一次回文這篇報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