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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發起超跑賠償上限公投

阿愈 wrote:
一開始就要用加害被害...(恕刪)


孝子在知道危險疲勞駕駛會造成對方財物無故受損甚至人員傷亡的情形下 不但這樣說了 更是這樣做了 他不管受害者受損失 (不開車就可以避免的損失) 所以讓一個沒做錯事的受害者承受更大經濟壓力...受害者不原諒你就更需要接受輿論的壓力

幫你修好了
為什麼沒人討論他開車開到睡著啊⋯⋯如果路邊今天不是四台法拉利 是四個公車站牌
站了十幾個人被撞
他也一樣賠不起不是嗎?
應該是討論為什麼危險駕駛還敢上路 
是不是出事處罰太輕? 
為什麼不保險的車子敢上路?
坦白說 孝子是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今天是運氣好撞到車子 
車子的主人又有錢
不會因為車子影響到日常生活作息
要是撞到人 撞到其他的孝子
他也是只能雙手一攤不是嗎?
焦點在超跑真是太怪了!

ringowu1234 wrote:
孝子在知道危險疲勞...(恕刪)



早就知道應該會被這樣修了...

收入能力來看 經濟壓力大的怎樣也輪不到醫美

一般人就是沒得選擇 疲勞駕駛普遍存在

就算不是疲勞駕駛 或說駕駛該好好休息調整 (實際上做不到的 沒機會休息啦 還有其他業務雜務 包含學業等)

再怎樣的駕駛行為 都會有風險 一般都說肇事 事故

再怎麼樣也跟酒駕或競速這種明顯的破壞公共安全意圖有很大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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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求償是在蘋果看的 (交由保險公司求償) 結果鏡周刊說是沒談到求償...不然就是4台超跑6台超跑變來變去...

所以在這邊就改成..

...在知道求償會給對方巨大壓力的情形下 仍然讓一個經濟弱勢家庭承受更大經濟壓力...對方撐不下去就只能逃亡不做人或自殺...

為什麼一定得這樣...


momodad wrote:
為什麼沒人討論他開...(恕刪)


是說 兼多份差 上完大夜 在深夜至清晨這段時間再幫媽媽送金紙...

可能是平常跑慣的路線 又是深夜至清晨幾近無人時段 所以沒去注意到深夜跑出來溜超跑的超跑車隊...的臨停... 若是有在動應該能注意到...

阿愈 wrote:
早就知道應該會被這樣...(恕刪)


所以今天如果把醫生撞殘了,也不該求償?
阿愈 wrote:
是說 兼多份差 上完...(恕刪)


高速公路貨卡車撞死人也都這樣說的

“啊就累啊睡著了沒注意”

這種不把別人安全當一回事的 我們沒必要同情


話說,好險現行法律也是支持我的說法的,不是用你這種不把其他用路人當一回事的人的邏輯

momodad wrote:
為什麼沒人討論他開...(恕刪)


問題是他就是撞到車不是人
而且是高價車

假如今日是撞十幾人
那就算本身開超跑也應付不了
一個換身份也無法被解決情況
是要討論什麼?

ringowu1234 wrote:
我不解,你的意思是一般人的車不用閃,反正老子賠得起?開車保持安全距離,不是老少咸宜,貧富都該遵守的交通規則嗎?

醫生車停路邊,不管他今天開法拉利還是納智捷,都不該被撞,今天你耍特技不張眼開車,撞到人,不該賠?

再說一次,憑什麼要求被害者無端受損?

空難賠償有依據這個人的身家作賠償嗎?

為何都賠一樣?

身價數百億,損失為何不賠數百億

賠償不就是有一個上限?

保超額險對於人身提高保障,我沒意見

但對於車損應該有一定的上限

不要一個疏忽,就要人一輩子來還



其實台灣的法規常常是將情理混在一起看的,這有好有壞,很難顧及所有人。

有錢人賺的錢多,的確是你有本事,也因為沒有義務幫助別人,所以國家法律在所得稅 健保費 豪宅奢侈稅上規定要有能力有錢的人付出較多,但即使多出一筆名車代賠保險費,也不至於造成這些高收入人的生活困難。

平常在路上看到一台賓利或法拉利,的確給周邊其他人很大壓力,若發生意外,即使一般車主的肇責只有10%~30%,賠的錢可能也是他一整年甚至數年的收入,這種情形本來就能算是不平等了。

P.S. 所謂的弱勢族群,大家應解釋為「在社會上較難有生存空間的一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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