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lonlabe wrote:
所以囉,這些人在那...(恕刪)請問... 為什麼這有參考價值?
這文章使用隱喻法,用很微妙的方式寫出男女之歡與嫉妒之意...
有些文章, 出現只有陳星會用的句子
你怎麼那麼有空, 寫這麼多,
抱歉, 我沒仔細看
柱柱小編 wrote:你的意思是,狼師沒有罪喔?
稱他為狼師
台灣司法有這條罪名?

柱柱小編 wrote:每個人對色狼的定義都不同
何況每個人對狼師的定義都不同
也許你認為他是
我卻不這麼認為
這也能叫定罪?

fatlee3 wrote:
玩文字遊戲嗎?事實...(恕刪)認定和判斷不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