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

2萬人包圍立院反同性婚姻抗議少數霸凌多數

很好玩嗎? wrote:
德國人類發展指數高,如此建議有他的道理。...(恕刪)

德國本身對同性婚姻也是立伴侶法
全世界90%承認同婚國家用伴侶法
外國人自己不動民法卻要我們動
所以不顧民意要改民法?

改民法把姓別拿掉
有沒有影響非同性戀的大多數人?

然後抗議的人都看作無知落後
不曉得神聖的外國人對我們深深期許?
提案的尤美女親口說外面那些人跟1967年一樣無知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Gugugu wrote:
德國本身對同性婚姻也...(恕刪)

對異性婚姻沒影響,又何需反對?
特別立法就代表是特例管理,以目前憲法對人權定義也有違憲之虞。
很好玩嗎? wrote:
對異性婚姻沒影響,又何需反對?...(恕刪)

姓別記載沒有了
父母記載沒有了
以後法律中所有人都是單一性別
怎麼沒影響呢?
不想被當成無性人可以嗎?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同性可以結婚,就會有一堆異性戀不結婚嗎?這無關的兩者硬要扯在一起講,才是最荒謬的地方。
用道德跟宗教去影響法律,請問現在台灣是基督教國家了嗎?還是我們接受用道德的高標來指導國民的生活?如果是的話,那先把那些搞外遇跟多妻的傢伙先關幾個來看看。
再來,生育率降低是我們這些異性戀者的問題,幹嘛扯到同性婚姻上?完全糢糊焦點喔!
Gugugu wrote:
姓別記載沒有了父母記...(恕刪)

這有什麼影響嗎?
法律名詞解釋並不影響你的生理性別事實,你原本是男性就是男性,為何要執著於不是重點的地方?
生育率低跟同性戀有關⋯⋯看了就想笑 那門子的理論
在說你爸跟你媽結婚,還是你跟你老婆結婚時要経過我同意你才能結婚,你不覺得怪怪的?
很好玩嗎? wrote:
這有什麼影響嗎?
法律名詞解釋並不影響你的生理性別事實啊...(恕刪)

那你們又爭個什麼
法律婚姻定義並不影響你的實質同居關係啊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Gugugu wrote:
那你們又爭個什麼?法...(恕刪)

但是會影響法律婚姻制度上的適法問題。
也就是修法對異性婚姻只有名詞上的不同,但不修法影響的是同志婚姻的效力問題。
還有我不是同志,所以修不修法不影響我個人及我的伴侶,但不修法影響的確是同志族群的人權。
少數同志為了自己硬要領養小孩,接著又為了小孩不知如何稱呼自己男男、女女父母,就要求修法強迫多數正常人遷就他們,把性別、父母全變不見,還好意思說這有什麼影響嗎?
  • 4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