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nalin wrote:如果慈濟的說法跟報表兩造不相符合,我們是不是有立場質疑慈濟的報表是有問題的? 那是不是也得先確定,已經找出不相符合的證據呀~檢調單位找到了嗎?還是又是輿論公審?先說個"有這可能"然後就以這個"可能"的立場去質疑他人?
dynalin wrote:yymmrr大大,...(恕刪) 關於中和靜思堂,有人有評論如下:【本會雙和靜思堂土地狀況說明】針對民眾質疑,經媒體報導的慈濟雙和靜思堂位於中和乙種工業區,利用工廠名義興建,實際使用狀況違反使用分區規定,有違法之虞。本會對此發表三點聲明,內容如下:一、中和靜思堂領有政府核發的使用執照,是合法的建 築物,不是違法建物。二、政府並沒有規劃社會福利的專用地,民間團體推動社會福利,除了土地權利人依政府法令,向政府申請變更都市計畫以外,另一方式是,近年來,都市計劃台灣省施行細則也開放了工業區可以做社會福利使用,讓工業區的使用更多元化。三、乙種工業區本來就可以作廢棄物回收、貯存、分類、轉運場及其附屬設施,慈濟在乙種工業區做資源回收站用途,沒有違反土地使用分區,是合法的。---------希望您能滿意中和靜思堂在我家附近,旁邊有一棟非常有名的工業區變豪宅相信那棟豪宅的住戶希望藉慈濟這事讓他們也能變更成功我也希望他們真的能成功
中文造字六法有嗎?憲法可能寫"本法無中生有;創盤古之未開,闢無人發明新境"現代國家建基於緜久的文化成果上,孰為先後?這不是憲法最大就可倒過來講的事。Gugugu wrote:亞當斯密有列在憲法解釋中嗎?blockquote>
Gugugu wrote:慈濟引用的是法條前面的解釋是憲法解釋您硬要說那解釋只不過是高職教科書接著說高職教科書不夠看...別再無視法律貶為高職教科書好唄 很想請問一下,不管是憲法解釋還是高職教科書,請問源自那裡?難道此經濟的定義是首次出現在憲法之中?憲法解釋的也是大概的意思,內容包含多廣,當然還要細分。不就跟你說了,去看看社會福利這塊,你所提出來的只有簡單兩句,難道憲法對經濟的解釋就只有如此而已?你認為憲法對經濟的解釋範圍只有這幾句,才是真正的眨低憲法,視法律跟高職教科書一樣。
Gugugu wrote:我的見解都是有依據的您或慈濟也可以提出有依據的見解別自己發明一個善經濟之類 你只選擇你願意相信的依據來當見解這樣的見解,能有多客觀?發明新名詞,只要符合需求,讓大眾一目了然,有何不可!?因為名詞本來就是會隨著人的使用而增多.
f62902 wrote:你只選擇你願意相信的依據來當見解這樣的見解,能有多客觀?發明新名詞,只要符合需求,讓大眾一目了然,有何不可!?因為名詞本來就是會隨著人的使用而增多.(恕刪) 在下從不敢說見解絕對客觀吧法律解釋就是各自引用依據提出見解您也可以提出可靠依據的見解說服我如果自己發明外人不接受的新名詞...那抱歉囉
kevinwu6778 wrote:很想請問一下,不管是憲法解釋還是高職教科書,請問源自那裡?難道此經濟的定義是首次出現在憲法之中?(恕刪) 如果您學過憲法學就曉得經濟權從威瑪憲法到現在的法源很多大法官也有對經濟權提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