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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人~台南阿翰~請出面領賞喔

ppl2012 wrote:
想起來了~說過今天會(恕刪)

精神科?
有貼上來才算吧!

如果是真的.版主你的功力很驚人啊!
wasiwawa wrote:
精神科?有貼上來才算(恕刪)

又一個嫁禍的
這帖你從頭看~應該會找到
請參閱本文第7篇64樓

"翰爺"事情沒發生他早就預約~又扯到我身上
阿咪陀佛~阿們
ppl2012
ppl2012 樓主

wasiwawa~你不用辯解~我知道你早想破壞我跟"翰爺"的感情[怒]

2022-03-01 13:32
wasiwawa

好吧.萬一要跟翰爺辦見面會(機會渺茫).通知大家熱鬧一下啊!

2022-03-01 13:48
協尋
高雄阿翰喔。
有時看看也覺得很搞笑 這兒雖然是公共平台 鄉民來自四面八方

只是扣除0.5 1450 中國鄉民 不知道還剩多少聲音 政治討論互嗆

也沒啥 只是到最後居然是告來告去 不管誰勝誰負 對言論自由來說

都是一種的抹殺 嗆歸嗆 真的不要殺來殺去 又不是在演古裝劇 台灣

的一切是全民的 不是哪個政黨或是團體 愛不愛台也不是喊口號
take.that

去年底我就被某位綠綠嗆"一定會告",不過事後他躲起來了。綠綠sbx700a也告了一堆人,愛告人的非綠綠莫屬 [爽]

2022-03-01 16:46
pinechou

論壇本來就會是辯論 嗆聲 等等各種方式 就當休閒娛樂 大多知道底限在哪 到最後真的要告來告去的 還是少來這 不用讓自己不開心

2022-03-01 17:47
本來想引言回復....後來想想算了
先自清....我討厭網軍、不管是誰的門下
各論壇上,各種行銷公司、網軍橫行的狀況
這真的是人類道德價值的淪喪 >"<
這幾年來的這現象,讓我留在網路上的時間越來越少......這好像是好事 >"<

講幾個故事讓大家參考(親身經歷)
案例一
某人某天在公共電話撥打電話至縣市政府社會局抱怨補助問題
結果談話過程不甚愉悅,所以一氣之下脫口而出"你們再這樣我就去炸了社會局"
結果,醫院大廳果然人潮眾多,某位民眾可能就報了警(和樓主一樣,非事件受威脅之人)
當天下午工作的單位就接到分局電話了
承辦員警很努力地找出脫口而出的這位某人是誰,找到了這位某人留下的聯絡電話(我的辦公室)
案例二
某人某天在遊戲上,一時理念不合,脫口而出"改天我去從軍,帶著槍逃兵然後X光你們"
好像和這樓討論有那麼一絲絲雷同、但更具體些
當然這些早已積怨已久的網眾們,幾個人就約了一起去報案了
然後也是筆錄做完,檢察官也受理了

類似的案例還不少
案例二換成"你們這對姦XX婦是不是有一腿"也得跑警局、跑法院
很多時候不是會不會成案,而是有沒有人舉報
工作關係接觸過不少這類的事情
所以確定,普羅大眾做了不該做、說了不該說的話
有人舉報大概都會有後續的事得處理、會需要負責的

開版大辛苦了
感謝你對人類基本道德維護的辛苦付出 >"<
take.that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2022-03-01 16:47
超級不行者 wrote:
你搞錯了這樓樓主沒膽(恕刪)

樓主超有膽的,對這種綠畜他選擇站出來,比你這種鍵盤俠有種至少十倍起跳,愛當網軍就不要怕,反正躲鍵盤後面不是很安全?

還有這不叫檢舉這就是提告好嗎,搞不清楚狀況?

是說大誠派出所離法院大概多十分鐘車程,如果直接去告更帥,應該是法院難停車懶的去,總之支持樓主
wasiwawa wrote:
精神科?有貼上來才算(恕刪)

你的壞~電視新聞跑馬燈都有在播
不要再狡辯了~我都是讓你帶壞了
wasiwawa

你是看哪個新聞台的? 我要去抗議! 我有認識精神科醫生喔!

2022-03-01 13:50
ppl2012
ppl2012 樓主

[窮]

2022-03-01 13:54
錢櫃員工0083 wrote:
還有這不叫檢舉這就是提告好嗎

誤會了~"翰爺"他說領了槍以後.....云云~並不是對我說~也不是接我的話
這事~我真的是"檢舉者"
恐嚇對象=公眾=大多數不特定人
所以~我只是路人甲
ppl2012 wrote:
少見多怪之輩
現行送法官開羈押庭是後來才改的
本來是由檢察官"獨斷"即可

因為引發了"球員兼裁判"的疑慮
才更改了"刑事訴訟法"變更需移送法官開庭審理 (恕刪)


錯了,你故事裡的大媽被檢察官當庭羈押是什麼時候?
sunhm wrote:
要是誰錯了,那誰就諸事不順(恕刪)


錯了,韓粉一樣上網搞笑,哪裡不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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