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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憲公投,中國有權武統台灣,請問台灣制憲基金會如何避免中共侵略?

男人40一隻嘴 wrote:
可憐,之前要你證明的(恕刪)

台灣的軍事佔領權依據:
一般命令第一號
一、日本帝國大本營遵奉日本天皇之指示,下令「所有日本軍隊」向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元帥)投降。茲令所有日本國內外之司令官,使在其指揮之下之日本軍隊以及日本管制之軍隊,立刻停止戰鬥行為、放下武器、駐在其現時所在之地點,並向代表美國、中華民國、英國、蘇聯之司令官,如下列指定或如盟軍最高統帥所追加指定者,無條件投降。
a.位於中國(滿洲除外)、台灣及北緯十六度以北法屬印度支那之前日本國指揮官,以及該地駐屯之所有陸、海、空和後備部隊,向蔣介石將軍投降。
f.此受降權僅限賦予唯一代表盟軍之前記各指揮官,日本國軍隊之受降均僅針對前記各指揮官及其代表者。
十、所有日本及日本控制下之軍事政府及民間政府,應協助及促進同盟國軍隊佔領日本及日本控制地域。

台灣的統治權依據:
台灣關係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臺灣」一詞將視情況需要,包括臺灣及澎湖列島,這些島上的人民、公司及根據適用於這些島嶼的法律而設立或組成的其他團體及機構,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

台灣的主權依據:
舊金山和約第 2 條【領土放棄】(b).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群島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魯憨憨 wrote:
樓主是個好人 祝他一(恕刪)

台灣主權規定在舊金山和約第二條,日本放棄台灣,未給任何國家
舊金山和約,中國無台灣主權,至今有效,這是歷史事實
說那麼多有什麼屁用 就說執政黨二次執政了 連修憲都不動作 還說什麼制憲 跟網友爭的天昏地暗

卻不去找最有權力 可修憲或制憲做爭取 在這邊Po有何屁

速速上街頭去抗爭吧
iviso wrote:
如果不是楼主的提示,...(恕刪)

都是中國的?? 中華民國嗎???

反正絕對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就是了
神號角0859 wrote:
有些人連說真話也不會...(恕刪)

您幹嘛在這裡自我介紹?

神號角0859 wrote:
請加強你的閱讀能力!...(恕刪)

跟您還要閱讀能力?您的能力只能給圖…
神號角0859 wrote:
說真相道理,中國人迷...(恕刪)

這是精神勝利法嗎?
有時候看到路邊有人一直說自己就是神,這種人通常不是喝醉就是精神有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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