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oxyribose wrote:
正是要維護司法主權
因為我方堅持以司法互助模式來辦此事, 以維護我方司法主權
司法互助就是由雙方檢警押人交人
對香港來說他是自由人
對台灣來說他是殺人嫌犯
我方法律不可能給殺人嫌犯簽證, 讓他自己搭飛機, 地勤不會讓他上飛機
所以他不可以自己說來就來, 明白否?
別串有人說港陸交人是在港陸邊界
那我折衷建議一下
我方可以要求在海峽中線交人, 請海巡署至海峽中線等陳
至於陳怎麼到海峽中線來
他自己想辦法...(恕刪)
七七三 wrote:
原來自己通緝陳然後又拒絕陳入境叫維護司法主權,那到底是通緝權力大呢還是拒絕入境的權力大呢
神奇的維護主權方式XDXDXD...(恕刪)
warrenwang111 wrote:
又來鬼扯了..我們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