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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同志結婚這回事---非引戰文

wndforce wrote:
代表同志團體的呂欣潔批評,任何將同婚另立特別法的立法方式,都是「隔離且不平等」,

同性婚姻若通過修改民法成功「去性別化」,
會引發骨牌效應。
到時「隔離且不平等」的觀點可以擴大套用在所有「性別意識」相關的事物,
從男女浴廁寢到中小學性教育,
都會被「多元性別」搞到爛。

無論如何必須堅定反對立場。

tnkk01 wrote:
同性婚姻若通過修改...(恕刪)


社會性別自認是女性只是尚未實質變性的"男"性青年學生堅持住宿女性宿舍, 若不准, 便是隔離且不平等, 甚至岐視

要給住嗎?

小客5509 wrote:
社會性別自認是女性只...(恕刪)

以美國的案例來說,不給住的學校會被告到聯邦法院,但是美國的風向轉彎中。

美國聯邦法官喊停,各州暫無需遵從跨性別學生自由選擇洗手間指令

美國聯邦政府於今年5月頒布不具約束力指引,要求美國公立學校允許跨性別學生根據自己的意願、而非出生時的生理性別,來選擇使用男或女洗手間;不配合指引的州政府或遭聯邦政府暫停教育資助。相關指引廣受爭議,更遭十多個州政府集體興訟挑戰。8月21日,在美國大部分學校的新學年開始前夕,德克薩斯州區域法院聯邦法官 Reed O'Connor 頒布初步禁令,暫時禁止聯邦政府對不跟隨指引的州份採取任何行動,直至法院對相關集體訴訟作出裁決。
目前,包括德州在內,共有13個州正在法庭挑戰奧巴馬政府的這項指引,主要矛頭指向該指引對《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Title IX)的詮釋。該條例訂明,「任何接受聯邦政府資助的學校不得容許性別歧視的存在」。奧巴馬政府認為,條例禁止的「性別歧視」應涵蓋針對性別身分認同的歧視;但參與集體訴訟的州份指控聯邦政府「密謀將全國的工作和教育場所變成大型社會實驗的實驗室,公然藐視民主程序,對保護兒童和基本隱私權的、合符常理的政策為所欲為」。
回到生物本能,同性戀最好能夠繁殖下一代,否則為什麼要為一個不存在的物種立法,此例一開:意味著以後人畜戀,人物戀,只要能插的,什麼都可以立法,為了少數人而霸凌多數人,這又是何苦。
全部開放後,
應該會出現人+充氣娃娃(或性愛機器人)婚吧~
最近看到不少新聞,
那些人覺得跟人交流太麻煩了,
寧可跟無生命的物品在一起!

藍色小章魚 wrote:
回到生物本能,同性戀...(恕刪)
wndforce wrote:
以美國的案例來說,...(恕刪)



這就是矯枉過正的結果, 為(假)平權而平權而又無底限, 後果就是會壓迫侵犯到其他群體的"基本人權"

台灣也在朝向這樣的道路, 一旦通過修訂領養剝奪法院跟出養機構的評估權限不可對性向進行評估, 屆時為避免觸犯岐視罪嫌, 當作領養人性向不存在是必然

人權人權, 多少人假人權之名行罪惡之實
小客5509 wrote:
這就是矯枉過正的結...(恕刪)


小客5509 wrote:
這就是矯枉過正的結果...(恕刪)

也不用把人想的太邪惡,就如永遠都有衝突的勞資糾紛一樣,雙方都有它的道理存在,為自己的族群爭取權利是天性,而要共同存在就必須要雙方在一個能接受的程度上妥協。

回到美國LGBT產生的問題,美國聯邦政府的問題是過度重視LGBT群體的"社會平等"需求,再以LGBT群體為核心進行了齊頭式平等的政策,因此造成的結果就是被侵犯私人領域的正常人強烈的不安及反彈。

所以說我主張制定管理LGBT的法律,而且必須完全以多數人社會穩定為基礎撰寫法律規則,在社會穩定的環境下逐步給予LGBT族群適當的法律保障,然後開放對LGBT族群的醫學研究,以期望將來能透過醫療將LGBT族群融入原本的社會。(因此雖然我是支持修法派,但是我的想法LGBT應該是很難接受的)

wndforce wrote:
也不用把人想的太邪...(恕 刪)


它們的字典裏沒有妥協這檔事, 人性貪婪在這群體裏清楚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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