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rklich1021 wrote:是嗎?「你有被害妄想...(恕刪) 被害妄想是罵人喔,抱歉我還真不知道。單純敘述事實而已。扯到很多條文又如何啦?!改變是好事啊,改了後你能理性告訴我會有哪些負面影響。不要在用小朋友當擋箭牌,歐美國家實行同婚多年來,報導都在在顯示同性家庭出來的孩子也跟一般家庭沒兩樣,一樣會經歷各種陣痛期。而小孩會被欺負變成是同性父母的錯?!該檢討的是食古不化又歧視的那些人吧!我出生在異性戀家庭,過去一樣被霸凌過,你們這種人怎麼沒跳出來出聲,連老師都是加害者咧!
steventsao.tw wrote:更進一步,兩個爸爸...(恕刪) 慘了慘了我爸再婚之後取的女人,法律上我該叫他繼母,我卻叫她阿姨,我稱他父親為親家公她的孩子我該叫她胞弟,我卻叫他小鬼家庭價值要垮拉,要消失拉,大家快逃呀!!!我大姪女更可怕,喊她外婆叫嬷,喊我表哥叫把鼻,喊我二姊叫寶貝,喊我叫喊了好幾年了請問你們那邊的家庭價值垮了沒?
kf211434 wrote:慘了慘了我爸再婚之...(恕刪) 那是你家的事! 沒影響到別人為了同性戀婚姻, 要強迫異性戀婚姻改變夫妻, 父母稱謂 ....我總覺得沒必要現行的民法是為異性戀而設, 同性戀最好另設專法, 可以減少很多阻力
kf211434 wrote:慘了慘了我爸再婚之後取的女人,法律上我該叫他繼母,我卻叫她阿姨她的孩子我該叫她胞弟,我卻叫他小鬼...(恕刪) 慘了慘了民法裡面沒有繼母兩個字、也沒有胞弟兩個字對了,阿姨也是有性別區分的名詞這稱呼會讓媽媽的姊妹是同婚的人產生歧視相信將來會宣導您連阿姨也不能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