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你都知道快不行的人會有啥危脅或反抗的能力?還是你認為只有死人才是無害?

如果你認為只有死人才是無害、恭喜你過失致死剛剛好。

yymmrr wrote:
..躲入廁所難道不會是尋找掩護以裝彈或準備刺刀嗎?...(恕刪)



housan wrote:我只問:今天如果換做您是屋主,您身後有懷孕七個月的老婆。小偷還沒有上手銬之前,要不要鬆手賭一賭???
很多鄉民看到小偷對一般人民,
就一股腦認為殺小偷也是正當防衛,應該無罪。
我只問:這樣子台灣法律要作什麼用?
如果今天小偷已經亮凶器或許還情有可原,
但本案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