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men wrote:
買家先看自己買的東西...(恕刪)
樓上的網友們,你們都覺得為何不可以"先驗再收",但是所有句子完都用"?",及"為何不行?"的疑問句結尾!
而今天那一位網友有過"先驗再收的經驗?"
這一棟很多網友有提出他們的經驗,要求先驗再收,都被快遞員拒絕了!至少5-10名網友,或许更多
當我請問有没有人知道那一家快遞商?那一个網友有过先驗再收的經驗,卻没有人,或没有人有官方說詞,一味的只有其它的M01或露天賣家的連接,对此討論並無实貭的幫助!
DHL 0800-769-888
FedEx 0800-075-075
UPS 2-8791-6218
新竹物流 412-8866
黑貓宅急便 412-8888
以上五家階無先驗後收的服务,歡迎樓上的網友指出那一家快遞有此特別的服務,或打上列電話查證
多謝了
Enter Passcode wrote:
樓上的網友們,你們都...(恕刪)
先生先生,我覺得你還是搞錯方向了,請不要再在快遞上面繞圈圈了好嗎?
乖,把目標繞回來,繞到賣家身上。
我上面好幾篇都有講過了,賣家只要花一分鐘的時間,打一句話,讓買家知道沒有先驗貨再簽收的服務即可。
但是賣家沒有做。
他是不想做、不願做、還是眼睛大所以沒做,還是懶得做,我不認識賣家不得而知。
但是你賣東西以前,買家講的話要看清楚,這不是做賣家的基本常識嗎?
甚至我連打電話去問快遞公司「有沒有先驗再簽」的服務都不用,因為我如果是這個賣家,可能我也不會去問快遞公司可不可以,而是直接跟買家講不行。
只要一分鐘,甚至不到一分鐘,就可以跟買家講的事情,我不懂為什麼不講?
我一分鐘都可以快打完半篇文了,跟買家講一下,這到底哪裡有困難?
Enter Passcode wrote:
樓上的網友們,你們都...(恕刪)
因為是下班時間, 所以我只有與DHL做電話詢問 ~
首先, 官方不擔保可以當場拆箱點數量, 但是....
方法一: 由寄送者通知收件者持有效證件到貨運站取貨, 可在現場點貨拆箱
方法二: 不是官方擔保的方法, 但是可與"送貨者"協調等拆箱點貨後再離開
方法一是官方可以做的, 不是不可行, 只是寄件者必須先確認允許這樣的作法
另外, 我也承認為了避免爭議, 貨運業者都會不願意在現場等點收, 這很合理, 因為在收貨的時候也是人家包好了才寄送, 對DHL或是其他業者來說, 也不會知道貨品數量規格是否有異常
不過, 就如同之前人家提供的經驗談, 若是郵局的代收貨款服務, 可以臨櫃點收一樣, 別這麼篤定說業者無法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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