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4976440 wrote:國內的檢傷分類也不是太確實不是醫護人員不會而是...動不會被嗆...很難照著規定走在歐美國家,人家就是照著病情嚴重性在處理在國內,有相當多的家屬總是以為自己的親人病情是最嚴重、最需要緊急處理的可能頭上流了不少血,全身看上去都血很恐怖可是還有一些沒在哀嚎,生命徵象都已經不穩定的病人在那邊等這種情況也不知道如何才能改善。。。 講難聽點會在那鬼叫動手動腳的通常都不會有立即的生命危險,躺在那連哀號聲都快沒有了才是有立即的生命危險!!
022161 wrote:資料來源:2008年...(恕刪) 鄉民一貫的手法又來了 , 打迷糊仗現在在討論的是緊急醫療的問題,跟高醫之前發生的醫療糾紛有何關係樓主邏輯實在....................
邏輯不好的 人就是這樣,理虧的時候,開始東拉西扯。在高醫急診室事件被大家轟到不知如何回應,只好扯到別的事件去,分散大家注意力。這已經偏離主題了。誠如我的分析1.不懂醫院運作,有哪些人?2.不懂醫院內不如何分工(幾乎0)3.譴責護理人員見死不救,很厲害4.理虧時,就轉話題,再以一付自我感覺良好發文。5.舉證能力薄弱,邏輯需要加強6.完全相信報紙報導,毫無分辨能力也滿好笑,1.一開始罵人見死不救,原標題""強烈譴責 : 高雄醫學大學急診室見死不救"2.後來被轟,就把標題改成"肯定"高醫,,一樣被大家圍剿現在標題:肯定高醫 : 擴大緊急事故救援範圍( 態度決勝負 ) !3.現在,又去爬糞一些散文來譙高醫和醫療界,要轉移大家注意力真是精采!!我們繼續看下去,開版大如何態度決勝負
icescorpion wrote:真可笑,每天面對的鄉民把醫護人員當作高級看庸,面對的急診暴力,請問這些人有在尊重專業嗎??反觀要醫護人員退出職場……這是我一早看到最可笑的笑話! 這的確真的好笑。開版大搞不懂狀況,現在醫護缺很大的。搞不懂狀況!!很多護理師都寧願離職去賣保險,也不想受開版大這些鳥氣。
樓主所提的新聞其實很多盲點,損害賠償以"回復原狀"為原則,所謂"回復原狀"應該是回到動手術前的情形,時光倒回,重開一次手術再發生意外的機率是多少?是設備器械的問題還是人的問題?如果是人的問題,醫方佔多少?病方佔多少?如果不做是不是不會錯,不用賠了?另外問題的根本是"子宮外孕",所以"子宮外孕"是醫師造成的?
newyi wrote:醫護人員就應該放下急診室的病患去處理一個非其專業的緊急救援?就該跨過法規的限制去處理法律上未賦予的義務與責任?少在那邊扣人大帽子! 對啊,他以為他是誰?好大的官威!!可以決定醫護人員怎麼做?哪條命要救,哪條命要見死不救。
joey888 wrote:相聲瓦舍[戰國廁]: 以為不犯法就可以,絲毫不在乎道德端看你活在法律面還是道德面別忘了,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所以違法或潛在的違法肯定是缺德....所以依法行醫正是有醫德的表現....如果必須要違法才能彰顯醫德....那問題在哪....??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這句話很簡單....簡單到思考他的涵義都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