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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案到底是單純貪汙案件, 還是政治案件 ?

法條那邊有規定
政治獻金不能到國外的?
kantinger wrote:
法條那邊有規定政治...(恕刪)
灰格格繼續嘿嘿嘿
昨天聽到好幾個綠蠅立委,都講得吱吱嗚嗚,希望貪污扁去非常上訴,就是知道之前法官判決貪污罪,實在是落人口實,不好意思講大聲話,倒是網路幾個人,講的震天價響,阿扁不貪污、無罪...
滑天下之大稽啊!
愛扯政治獻金等於或不等於貪污犯,自便。
不會變的是:
什麼貪污判決合理?什麼貪污實質影響力?什麼什麼證據?什麼什麼說?通通去跟法官說啦!
只要貪污判決出爐,就是貪污犯,挺什麼挺?那個貪污都一樣啦!扁貪污更是國際認証的,無誤。
喜歡跟貪污犯綁在一起,是共犯嗎?隨你。

不爽的話
你要不要登報說判阿扁的法官有問題
聲請釋憲單挑他

yanyu_911 wrote:
這會改口了啊!說阿扁有罪了...
你倒是說說 阿扁犯了那些罪?


你又暈啦

我何時說:阿扁有罪 阿扁無罪

要用公平正當的審判程序才能定義出客觀的結果,你不認為嗎?

兩軍對峙今若何,戰聲恰似迅雷過,奉天城外三更雪,百萬精兵渡大河
ho520 wrote:
你又暈啦我何時說:...(恕刪)

你知道中華民國法院審判..(至少)三審嗎?

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

而經常會的流程= 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或駁回)-高等法院-再一次上訴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才定讞)

這麼多的審判長陪審法官,要說不公正不是說沒有,但是 除非是證據非常模糊薄弱的情況下才會發生.

*冤獄一定有,不過 冤獄不是因審判法官故意判冤,而是 證據的方向被搞錯才出現冤獄.

而阿扁已被判定罪的幾條官司,怎麼可能都是冤獄?審判長都是國民黨供養的?

所以說...阿扁確定貪汙無誤.


*最高法院上訴 我記得好像是只能兩次(有點忘了).
yanyu_911 wrote:你知道中華民國法院審判..(至少)三審嗎?
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
而經常會的流程= 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或駁回)-高等法院-再一次上訴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才定讞)


廢話! 當然是三審

扁案根本不是甚麼冤案,那是鬥爭案

鬥爭當然是三審鬥滿,哪有人政治鬥爭只到一審

鬥爭案的特色就是速度特別快,放水案的特色就是特別龜速

你看看 扁案 賴素如案 林益世案 比較就知道

真的要你死,是不會拖拖拉拉的

鬥爭案當然就是檢察官會受到特別壓力
陳雲南主任檢察官率特偵組檢察官八人,一字排開召開記者會,宣示扁案「辦不出來就走人」

奇怪! 一般司法案件,哪有可能辦案官會針對誰說: 我一定把你辦出來,不然下台

如果卡在某一審沒有判罪,那就是中途換法官就好了,你還怕無法三審定讞
兩軍對峙今若何,戰聲恰似迅雷過,奉天城外三更雪,百萬精兵渡大河
所以就看看扁案有什麼證據
如果有
提出來看看不就清楚多了對嗎?


從事政治活動,錢多到要用要像搶銀行般用布袋裝錢
在美國好幾億,瑞士好幾億,.............
kantinger wrote:
所以就看看扁案有什麼證據
如果有
提出來看看不就清楚多了對嗎?

繼續做複製貼上的事,
加油!
不過郭董說要把阿扁關回去呢?
ho520 wrote:
廢話! 當然是三審...(恕刪)



還在那凹,老的貪污 ,小的嫖妓
偏偏又被人逮到 ,還被法院認證過
敢貪汙 ,就要有被抓去蹲的心理準備
敢嫖妓 ,就要有得愛滋病的心理準備
看那樣久有什麼阿扁的證據嗎?
所以不就媒體講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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