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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依法行政的精神,本來就不能補件


bian0728 wrote:
就是這個阿...
鑽漏洞這個詞我一直不想用上

沒錯
你一直沒有用上這個詞
你只是直接把這個詞給具體行為化而已

zipmybrain wrote: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女...(恕刪)


有個人闖紅燈被警察攔下來

那個人說
對面那個人也闖紅燈阿
怎麼不去抓他

------------------------------------------


問題是...
大哥
我連警察都不是阿
我不過是個看戲的路人
你跟我說這幹嘛...
你都護航成這樣還【路人】
太矯情了
bian0728 wrote:
有個人闖紅燈被警察攔...(恕刪)

bian0728 wrote:
有個人闖紅燈被警察攔下來
那個人說
對面那個人也闖紅燈阿
怎麼不去抓他
------------------------------------------
問題是...
大哥
我連警察都不是阿
我不過是個看戲的路人
你跟我說這幹嘛...

這樣亂打太極拳真是污辱了張三豐

你的那套法律標準碰到管媽的案例馬上就撞山壁了
執政黨私下沒有教你怎麼過髮夾彎嗎?

污蔑黨工的手法出現了!
來打賭,一百塊雞排
怕你不敢,俗辣
吳柏偉5451 wrote:
貴黨沒有黨產介入選舉...(恕刪)
辰小風 wrote:
這樣亂打太極拳真是污辱了張三豐

你的那套法律標準碰到管媽的案例馬上就撞山壁了
執政黨私下沒有教你怎麼過髮夾彎嗎?(恕刪)


說過很多次我不是黨工了
我只是個嘴砲路人

沒招了嗎

如果這樣想可以讓你們得到阿Q式的勝利
那隨你們吧

bian0728 wrote:
說過很多次我不是黨工了
我只是個嘴砲路人
沒招了嗎
如果這樣想可以讓你們得到阿Q式的勝利
那隨你們吧

我沒說你是黨工啊
但你應該是支持者吧?

這兩年民進黨頻頻的甩尾
如果都沒有負責任的把你們這些支持者教會
那你還能不被甩暈過去
也算是厲害了
你這樣也自稱路人,難怪版上一堆網軍也自稱中壢選民.......

bian0728 wrote:
有個人闖紅燈被警察...(恕刪)
其實中選會主委一開始不要亂放話,說什麼要收件截止提前到9/10又變9/6然後又8/31,
不要中途改遊戲規則讓人無所適應,規矩就是規矩,9/14就是最後截止日,
會逼的核終要趕在9/6送件?然後你又說9/14才截止!
這不是耍人嗎?
現在又中途自己加了規矩有效連署書的認定照你說了算,哇噻...這凌駕了公投法的認定規定了耶!
現在搞的又有別的公投提案團體去中選會抗議了
中選會不是在拿石頭砸自己的招牌嗎?
中選會最新說法,
有效連署書舊法有規定有任何註解都算無效,可是新版沒有規定啊!大哥!
你這不是在打自己的臉嗎
你乾脆說看你今天心情好壞決定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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