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nmaker wrote:
南電北送有上限欸!! 這是技術問題不是政治問題!!
請教一下技術問題是什麼?
warrenwang111 wrote:
1.我只是市井小民.非專業非專家.不懂不能討論?燃氣跟燃煤汙染程度差別很大.你要把燃氣算火力發電也行.
2.一任總統4年任期把下5任20年總統的職權都用掉了.你認為是合理的.那下一任再用個50年應該也沒啥不可的.哪一個島國一簽25年的說說呀.就是不知道才問呀?說說看台灣號稱民主聖地看看哪個民主國家總統一簽25年的?
3.不用說漳州.核四蓋好不用有沒有毀約的問題?當初蓋時沒簽後續零件保養及電廠保固維護合約嗎.你天真的以為蓋好不用就沒事就不用付錢了嗎?更何況世界幾乎都只承認你所謂的支那國.搞不好你的祖先也是你口中的支那人移民到台灣吧?要不要正名一下你是不是也算支那人?
信賴保護原則根據執政黨表示不存在.所以砍軍公教退休金算不算毀約?既然可以毀約那不算就不算有啥關西?台朔越鋼廠換個總統也能說不算卡你.大巨蛋蓋一半也可以停.毀約?那是你認為的名詞.我的名詞是不符合經濟效應所以先暫停.
5.就直接列出來跟我們人口土地面積相近.GDP相近的島嶼國家沒有用核電的有誰呀?就講一下呀.世界地圖那麼大.無人島那麼多.你就列一下合乎條件的說說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