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KIMORI wrote:不要再一直誤導大眾法律已通過重機可上國道,明明條文上是:"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這個"得"字應該懂吧!所以交通部本來就有權利決定,沒有違法的問題。...(恕刪) 法律已通過重機可上國道你交通部 "得" G歪啊非要老百姓抗爭才辦事,打一下走一步.通過就要實施無理由限制交通部該做的是如何規劃重機上國道不是再那 不開放不開放 就是違法失職
cougar2015 wrote:法律已通過重機可上...(恕刪) 這個法律本身就授權給交通部"開放與否"的權利,三讀通過的法律還是得看清楚內容在寫甚麼~法條中,難道你有看到"國道開放行駛重機的日期"嗎?沒有,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