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TCHOU wrote:資本額才新台幣20萬元 台中市勞工局要裁罰100萬元 難怪店家要歇業 然後再來 員工要討薪資的 勞工局不是法院 鄉民不是陪審團 手腳自己要快一點哦 喔。。。有任何規定勞工局的裁罰不能超過資本額嗎? 勞工局當然不是法院,如果廠商不服裁罰,可以上訴到法院,不是嗎?
比永采實習生慘 他連做34小時猝死竟不算過勞2017年02月27日00:00兩名高雄餐旅大學學生,到台中市永采烘培坊實習,每天超時工作、離職時未依合約提前,遭店家求償引發爭議,事件爆發後各界予以協助,轉往其他轉五星飯店繼續實習。而6年前一位成大實習醫學生的遭遇就沒這麼幸運,他連續在成大醫院工作34小時後猝死,家屬告上法院,法院認定實習醫學生算學習不算過勞,讓家屬批「這樣還不算過勞嗎?法律到底保障什麼?」醫勞盟法律組成員Medlab Seer在《1111職涯論壇》撰文「醫殤之後,成大實習醫師林彥廷走後的第6年」指出,6年前成大實習醫學生林彥廷猝死倒臥浴室,而前一天他連續在成大醫院工作34小時,林彥廷的爸爸6年來希望法院能還給兒子一個過勞超時的認定,但是從刑事不起訴書處分,到民事一審敗訴,讓他失去笑容「為什麼明明是為醫院工作,走的前一天連續在成大醫院工作 34 小時,這樣還不算過勞嗎?法律到底保障什麼?」一審法院認定,林彥廷因為實習醫學生還是學生,所執行的業務都是「學習」而做出敗訴判決。林爸爸不死心「就算是學生身分,還是有為醫院工作啊!」官司打到二審,爸爸卻中風倒下。二審官司的法官知道這個狀況,勸雙方和解,讓林家有一筆金額較大的錢可以維持生活,106年2月的法庭上,法官依然希望雙方和解,被上述人表示能負擔的和解金是60萬,法官像菜市場喊價「不如雙方各退一步,各退 20 萬,80 萬和解看看吧?」,林爸爸依然等不到過勞超時的認定。(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我就說嘛 實習生是學生 還是勞工 自己要搞清楚一點否則一下是實習生 一下是工讀生 跟變形蟲一樣二審法官真的算是不錯了 還勸雙方和解 如果不和解 也是跟一審判決一樣2個女大生一天實習的時間 全部加起來 還沒一個實習醫學生一次實習的時間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