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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草案

TXLC wrote:
喜歡孩童是戀童癖是精...(恕刪)

是喔...由此可見你有多無知,世界早就否定同性戀是疾病歐,更不是癖好,是個人取向
wirklich1021 wrote:
嘴巴放乾淨點,我可沒...(恕刪)

我沒有罵人啊?!你自己去看看的民法內容吧,在來說動了哪些大工程。科科
之前看過一部美國電影

其中兩個小學生的對話是

如果我的父母是同性戀那該多好

真的..那是多酷的一件事......


我曾經也不認同同性戀收養小孩

理由和大部份的人一樣覺得小孩就是應該有爸爸跟媽媽

直到我身邊開始陸續有人成家生小孩

我親眼感受到部份所謂異性戀的人生下小孩後

那種對孩子的不負責任跟傷害

環顧你的四周一定或多或少有著這樣的人

孩子生下丟給阿媽顧阿媽養 自己好幾個月才看小孩一次

孩子生下後心情不好就打罵小孩 不肯好好教

總是只會盯著手機看 為了讓小孩不吵你於是從很小就開始給他看手機

3歲的小孩不會從1數到10但是卻很會滑手機

太多太多所謂異性戀產下的孩子是被這樣對待的

社會新聞家暴的那些我就不更去提....哪一個不是異性戀的孩子



大家可以接受喪偶的阿公或阿媽單獨扶養孫子

卻不能接受同性戀雙親一起教養小孩??

可以接受吸毒的異性戀雙親養小孩

卻不會覺得這樣的孩子說不定給同性戀雙親養育更好??


偏見永遠都會存在

但是教育可以改變很多歧視

xzelda wrote:
我沒有罵人啊?!你...(恕刪)

是嗎?「你有被害妄想吧」這句話不是你寫的?
這種話很得體?不叫罵人?
而且敢問閣下,我發問的時候哪一點對你不禮貌,要讓你用「被害妄想」來形容?
是你覺得修了沒影響,應該是你要告訴我沒有動哪些吧,怎麼會是我來告訴你?
我可以告訴你光可以數出來的法律,民法(不只親屬、繼承)、民訴、稅法、刑法、家暴法、兒少福利法⋯,還不夠多?
你呢?倒是說說到底哪邊沒影響啊?
是誰搞不清處影響有多大,科科

xzelda wrote:
問題是立專法曠日費時,也不大可能達到和婚姻法一模一樣...(恕刪)

立專法是曠日費時
但是法務部準備很多年
早就有腹案不敢說出來而已

同性婚姻本質就和異性婚姻不同
用不同的法律定義才是合理吧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jamiechang33 wrote:
之前看過一部美國電...
太多太多所謂異性戀產下的孩子是被這樣對待的

社會新聞家暴的那些我就不更去提....哪一個不是異性戀的孩子



大家可以接受喪偶的阿公或阿媽單獨扶養孫子

卻不能接受同性戀雙親一起教養小孩??

可以接受吸毒的異性戀雙親養小孩

卻不會覺得這樣的孩子說不定給同性戀雙親養育更好??


偏見永遠都會存在

但是教育可以改變很多歧視(恕刪)


當然社會家暴新聞都是異性戀的孩子啊
目前的台灣社會你何時聽過有男男或女女能自然繁衍的
而且這都只是個案 也不是每個異性戀家庭都在家暴
難道同志家庭就不會有家暴了
我可以舉出國外男同家庭領養男童
結果男童被帶去男同團體狎玩的殘酷實例喔
當然這也是個案 但首先你就不該用個案來否決異性戀的家庭

而且你既然覺得目前社會氛圍如你以上所說
偏見依然存在
那為何不等環境更成熟 教育改變歧視後 再來討論領養孩子的問題
別忘了現在連同志婚都還有歧見
硬要包裹這項目只會把部分支持同性婚的(如個人)改變心意

家菲狗 wrote:
當然社會家暴新聞都是異性戀的孩子啊
目前的台灣社會你何時聽過有男男或女女能自然繁衍的
而且這都只是個案 也不是每個異性戀家庭都在家暴
難道同志家庭就不會有家暴了
我可以舉出國外男同家庭領養男童
結果男童被帶去男同團體狎玩的殘酷實例喔
當然這也是個案 但首先你就不該用個案來否決異性戀的家庭

而且你既然覺得目前社會氛圍如你以上所說
偏見依然存在
那為何不等環境更成熟 教育改變歧視後 再來討論領養孩子的問題
別忘了現在連同志婚都還有歧見
硬要包裹這項目只會把部分支持同性婚的(如個人)改變心意




異性戀現在也有很多是繁殖不出來要去"領養"的

也不是自然繁殖

同性戀也有人借精或是借卵生子的

你說到的國外男同家庭領養男童

結果男童被帶去男同團體狎玩的殘酷實例

我根本不用去找國外實例

台灣就一堆親生父母玩殘自己小孩的社會新聞

每周都有幾篇

我提出的論調你也可以回我

可以接受喪偶的阿公或阿媽單獨扶養孫子

卻不能接受同性戀雙親一起教養小孩??

可以接受吸毒的異性戀雙親養小孩

卻不會覺得這樣的孩子說不定給同性戀雙親養育更好??

同性戀不是今天才存在而是存在千年了

現在的民主還不容我們討論這樣的議題嗎??
jamiechang33 wrote:
異性戀現在也有很多...
我提出的論調你也可以回我

可以接受喪偶的阿公或阿媽單獨扶養孫子

卻不能接受同性戀雙親一起教養小孩??

可以接受吸毒的異性戀雙親養小孩

卻不會覺得這樣的孩子說不定給同性戀雙親養育更好??

同性戀不是今天才存在而是存在千年了

現在的民主還不容我們討論這樣的議題嗎??
(恕刪)


隔代教養家庭 可以接受
吸毒的異性戀家庭 如果父母失格可能會被剝奪親權
這些少數極端的家庭並非常態吧
如果原生家庭不適合養小孩被剝奪親權或是被迫出養孩子
我希望小孩能夠找到適合的寄養家庭
台灣現在也有很多有愛心的寄養家庭

但是同性戀雙親領養小孩
個人目前無法接受 我認為目前社會環境都還不夠成熟
如果只是議題討論 那當然可以討論 沒人禁止討論吧
而且要討論到讓我這類反對立場的人數量越少越好 才代表社會環境成熟吧
目前反彈的聲音還是相當大吧

不過現在是要直接入法了
可以不聽反對者的聲音直接硬幹嗎
不是說要討論嗎
這種不正面回應,依舊逃避,現在不想,以後就遭殃,民法裡可沒定義這些,這些稱謂很重要,不然,哪一天你和你朋友一起去找老師討論孩子的狀況,老師會不會突然認為原來是同性家庭,你還要解釋一堆。反對就是因為這樣的同性婚姻會破壞台灣的人倫社會架構,你搞清楚了嗎?

xzelda wrote: 有法就有套,以後真修了,不會讓那些需要...(恕刪)
steventsao.tw wrote:
這種不正面回應,依舊...(恕刪)

好牽強的理由,懶得跟你講。我也可以不正面回應阿,分明是你講不出修法後會怎樣改變倫理。很多價值觀是隨時間改變的,過去不會有人公開說自己是同志,是因為世人的不友善,今天支持的人多了,自然是稀鬆平常的事。稱謂也是隨時間改變的,叫爸媽是後來受西方文化影響,過去還叫爹娘列。就不用說修民法這次只把男女改成由雙方自行覺定,父母變雙親而已,沒提到其它祖父母稱謂啊,就照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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